政府疑給商家優待,往返中港豁免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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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有兩名知情人披露,政府向各大商會提供《豁免強制檢疫申請書》,允許往返中港的廠商乃至其司機均享豁免,赴內地返港後毋須強制檢疫隔離 14 日。然而政府從未向外公布詳情。
現時已從世界各地到港的人皆須接受強制檢疫隔離 14 日,從大陸回來的港人亦須家居隔離 14 日,期間不得出門(
cutt.ly/dtvKoGN)。唯有八項要務獲許豁免。
然而一名在某商會工作的 A 女士披露,商會向成員發出通告,謂「國內疫情正有逐步減退現象」,故「頻繁來往兩地的企業高管或技術人員」可向政府申請豁免,由工業貿易署負責審批(圖 1-2)。
儘管政府公報嘗言,為香港提供「日常生活的物品或服務的人士」方准豁免檢疫(
cutt.ly/KtvJwGl),但從申請文件可見(圖 3-4)不止廠商其人,只要填報由司機駕車,連司機也可一併申請豁免。
另一知情者 B 女士披露,有些廠商將申請表給予下屬,要求他們申請豁免,代為返大陸處理業務。據知那些企業皆非生產生活必需品。
筆者兩度致電工業貿易署,兩名職員均答《豁免申請書》屬實,但申請人數太多,正在分流,未能確定何時獲批。
筆者聲稱從事手機殼生產,有沒有資格申請。職員答申請者須要在大陸設廠,並須符合前述「日常生活所需」之要求(圖 5),最後交由主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