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無一方較優勝,咁一係將婚姻去建制化(disestablishment),一係所有組合嘅人,只要相愛都可以結婚,唔知係咪你意思呢?
我之前已經打左大段野。
我意思係:只要真心相愛,符合堅貞既愛情觀,就可以結婚。
上面我自己都打左
我想指出嘅係,你呢個原則會有滑坡效應(唔係滑坡謬誤),親人都可以結婚,打破埋年齡界限同小朋友結婚又得,10個人一齊結婚又得。你可以支持所有嘅組合都可以結婚,只要滿足左你個條件,但而家好多支持同婚嘅,都唔同意可以咁延落去。
我自己上面打左點解不能接受
我見咁前,我copy多次:
社會由一夫多妻制變一夫一妻制,除左因為「男女平權外」,更大原因係一夫一妻先係社會想獎勵既野--正如大家見到狗公、綠帽會屌晒老母,因為佢地破壞左貞堅,至死不渝既愛情。婚姻所獎勵既,唔應該只係異性,而係加獎既一種至死不渝、海枯石爛、堅貞既愛情觀。
我地不仿做個假設。依家有兩對情侶,第一對係mk仔女,落酒吧飲大左唔小心搞大左個肚,依家話要結婚。第二對,有對同性伴侶,兩個好愛大家,又比家人朋友反對,最後搞左好耐先令身邊朋友家人接受,佢地兩個想結婚。如果你只可以比一對結婚,你又會比邊對呢?
至於有人話同唔同意亂倫?的確,亂倫係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入面既自由戀愛論點,一個有力既反駁。但用返上面既方面諗,亂倫之所以難以令人接受係因為兄妹、父女、母子之間既愛並不應該變成情侶之間既愛,兩者雖然都係叫「愛」,但係中間係有分別,並不能相提並論。
亂倫既愛並唔係真心相愛,夾左父母或母愛等元素係入邊,唔係堅貞既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