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就係平等囉
同性戀者結婚,唔會令異性戀者少咗「道德」
但係唔俾同性戀者結婚,佢哋就無咗異性戀者婚姻嘅權利
點解要比佢地有異性婚姻同等既權利?我既立場就係佢地違反道德唔可以合法
合唔合乎道德根本就唔係由你黎定奪
由於呢個涉及到人權 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佢地嘅伴侶
咁樣又合唔合乎道德?
如果你阻止佢地想同自己鍾意嘅人一齊你呢啲就叫反人權
即係唔合道德
頭盔 非基有女 唔反對同性婚姻
咪就係平等囉
同性戀者結婚,唔會令異性戀者少咗「道德」
但係唔俾同性戀者結婚,佢哋就無咗異性戀者婚姻嘅權利
點解要比佢地有異性婚姻同等既權利?我既立場就係佢地違反道德唔可以合法
其實同性戀結婚有咩問題
可能我比較開放,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
結婚係一個社會制度,一項會得到社會所有人認同嘅榮譽。換句話,通過同性婚姻即係強迫社會其他人認同同性戀之間伴侶間嘅關係等同異性戀之間的伴侶關係,呢種強迫性正正就係影響到其他人嘅地方-人地無得揀,一定要認同你地伴侶間嘅關係。(呢部份詳細可以睇michael sandel《正義:一場思辯之旅》,最後一個chapter有提到同性婚姻,大家想知多d我可以再講。)
我會調返轉問,而家邊個唔俾同性戀者結婚?無。只要你夠18歲,full consent with each other,基本上都eligible to 結婚。
所以問題係,有咩substantive reasons要改變婚姻定義,擴展至同性之間? 政府/社會有咩好處?延伸題:如果只係基於「關我鬼事」原則,點解唔可以擴展至多人、亂倫、人獸等?記住喎,「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我睇唔到呢個argument犯左咩謬誤,請指出。
要人身攻擊嘅唔該行埋一邊。
gay比結婚 咁亂倫既話大家又比唔比
講緊同性戀又講咩亂倫
出去開個新post啦
容許同性結婚理由係咩?
係咪可以applied to亂倫?
不過普世價值變緊係事實
就以高登或者LIHKG為例
我好肯定當年網民們都係反同 歧視佢地既
十年間同性戀可以被接受已經變到好似普世價值咁
轉變都幾快
因為你老母老豆思想唔夠開放 怪唔到人
守舊思想 仲要大大聲
Yes.....得同性戀者先有人權可言
大自然大把同性戀
大自然本身係應該生生不息,
咁同性已經唔可以
我係咁理解
好多地方人口老化緊 已經唔係生生不息
之後人口老化加劇 你養呀
難道每個異性戀家庭都會生小朋友?
關咩事
男女唔生小朋友係不為 非不能
男男 或 女女 唔生小朋友係不能
其實同性戀結婚有咩問題
可能我比較開放,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
結婚係一個社會制度,一項會得到社會所有人認同嘅榮譽。換句話,通過同性婚姻即係強迫社會其他人認同同性戀之間伴侶間嘅關係等同異性戀之間的伴侶關係,呢種強迫性正正就係影響到其他人嘅地方-人地無得揀,一定要認同你地伴侶間嘅關係。(呢部份詳細可以睇michael sandel《正義:一場思辯之旅》,最後一個chapter有提到同性婚姻,大家想知多d我可以再講。)
我會調返轉問,而家邊個唔俾同性戀者結婚?無。只要你夠18歲,full consent with each other,基本上都eligible to 結婚。
所以問題係,有咩substantive reasons要改變婚姻定義,擴展至同性之間? 政府/社會有咩好處?延伸題:如果只係基於「關我鬼事」原則,點解唔可以擴展至多人、亂倫、人獸等?記住喎,「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我睇唔到呢個argument犯左咩謬誤,請指出。
要人身攻擊嘅唔該行埋一邊。
如果合法就等於迫人認同 咁煙呀酒呀賭呀
偷情呀 未成年性行為 婚前性生為 讀書拍拖呢d野都要禁
其實法律本身係中性 都係保障大家既權利
如果你話肥仔肥婆互錫既話還可以
但係二隻有鳩生物係公眾場所互錫真係好核突
結婚合法化=要係街互攬互錫?
異性戀如果係街太親蜜其實都唔係咁好睇 只係你一見人地係同性戀就會再加左有色眼鏡上去
聽埋一堆自私撚去反對同性婚姻,無一句是有力的!
首先,同性戀係基因缺陷or變異嘅一種,總之係天生嘅,你因為咁去睇唔起人,就好似笑人天生盲嘅一樣,人格卑下!
其次,就算我嘅小朋友係gay,我立場都一樣,我愛佢,所以我希望佢以自己開心嘅方式生活,找到一個同樣愛佢嘅伴侶,好難明咩?
另外,話影響後代仲on9, 加拿大同性婚姻都行左咁多年,影響左d咩?
有嘅,少左歧視撚,少左同性戀自殺!
好簡單,一日同性婚姻唔合法,你身邊嘅gay朋友,你有機會變異嘅下一代都會一生活在歧視當中,有多人都受唔住而自殺!
呢個情況同當年美國黑人情況好接近,自己領悟下啦!
申利:認真左,因為有gay朋友比人逼死過
政府唔聽同性戀者話改法例,佢地就自殺,所以佢老憑要聽佢地講??
咁我同你講,同性結婚會激死我冚家,又點計?
因為你老母老豆思想唔夠開放 怪唔到人
守舊思想 仲要大大聲
德國個個例子,係啲人嘅問題定同性戀本身有問題
仲有話荷蘭係個別例子嘅,咁唔係就係代表有方法可以做到無咩問題咩,唔係荷蘭點會無事發生
開左缺口,得一想二
唔只德國,台灣,美國都大把同志組織教小朋友屌屎忽
荷蘭人教育水準本身高,社會福利勁好
我諗到就係民事結合,婚姻冇可能
乜原來得同性戀先肛交
"
同性戀冇仔生,哩一點係一個缺憾,一萬年都唔係正常"
以前都覺得有奴隸係正常 或者有色人種比較低賤
少數唔代表唔正常 其實只係好似生得矮咁
你峋上面係文化角度
現時證明𣎴同人種能力冇大差異
我唔係話少數=唔正常
係生到仔vs生唔到仔,哩個係客觀上能力差異,唔係你嗰例子既觀感問題
兩件事嚟
難得你提sandal
1.香港法例係唔比同性結婚,就算你有full consent
2.回應你第一論點,咁點解依家社會要強迫同性戀不能共享榮耀?婚姻作為榮耀只規限於一男一女?婚姻作為社會給予既榮耀唔係應該更着重山盟海誓、至死不渝嘅堅貞愛情?唔係呢樣先值得讚美咩
其實同性戀結婚有咩問題
可能我比較開放,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
結婚係一個社會制度,一項會得到社會所有人認同嘅榮譽。換句話,通過同性婚姻即係強迫社會其他人認同同性戀之間伴侶間嘅關係等同異性戀之間的伴侶關係,呢種強迫性正正就係影響到其他人嘅地方-人地無得揀,一定要認同你地伴侶間嘅關係。(呢部份詳細可以睇michael sandel《正義:一場思辯之旅》,最後一個chapter有提到同性婚姻,大家想知多d我可以再講。)
我會調返轉問,而家邊個唔俾同性戀者結婚?無。只要你夠18歲,full consent with each other,基本上都eligible to 結婚。
所以問題係,有咩substantive reasons要改變婚姻定義,擴展至同性之間? 政府/社會有咩好處?延伸題:如果只係基於「關我鬼事」原則,點解唔可以擴展至多人、亂倫、人獸等?記住喎,「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我睇唔到呢個argument犯左咩謬誤,請指出。
要人身攻擊嘅唔該行埋一邊。
下 用返你logic 佢地都係人 都有人權
點解社會因為傳統觀念而強迫佢地限制結婚
邊個話同性戀一定係天生,知唔知家庭社教化都可以係影響因素gay比結婚 咁亂倫既話大家又比唔比
講緊同性戀又講咩亂倫
出去開個新post啦
容許同性結婚理由係咩?
係咪可以applied to亂倫?
我認為
同性戀天生,冇得揀,咁當佢地伴侶係同性,而呢個社會有需要婚姻去保障佢哋嘅權利嘅時候,同性婚姻就有需要合法化
而某程度上亂倫係有得揀,你可以選擇唔去鍾意你嘅近親,所以我唔覺得兩者係可以相提並論
講緊同性戀又講咩亂倫
出去開個新post啦
容許同性結婚理由係咩?
係咪可以applied to亂倫?
我認為
同性戀天生,冇得揀,咁當佢地伴侶係同性,而呢個社會有需要婚姻去保障佢哋嘅權利嘅時候,同性婚姻就有需要合法化
而某程度上亂倫係有得揀,你可以選擇唔去鍾意你嘅近親,所以我唔覺得兩者係可以相提並論
講真
世界上有幾多個人就有幾多種諗法
有時好難介定絕對嘅口岩與錯
有人接受唔到係正常
但同性戀都係一個改變唔到嘅事實
所以呢種話題拗一個世紀都未拗完
利申:支持合法化
同性戀存在同係咪要合法化佢地結婚無關
永遠有人做賊,雞,殺人犯,唔等於要將佢地合法化
其實同性戀結婚有咩問題
可能我比較開放,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
結婚係一個社會制度,一項會得到社會所有人認同嘅榮譽。換句話,通過同性婚姻即係強迫社會其他人認同同性戀之間伴侶間嘅關係等同異性戀之間的伴侶關係,呢種強迫性正正就係影響到其他人嘅地方-人地無得揀,一定要認同你地伴侶間嘅關係。(呢部份詳細可以睇michael sandel《正義:一場思辯之旅》,最後一個chapter有提到同性婚姻,大家想知多d我可以再講。)
我會調返轉問,而家邊個唔俾同性戀者結婚?無。只要你夠18歲,full consent with each other,基本上都eligible to 結婚。
所以問題係,有咩substantive reasons要改變婚姻定義,擴展至同性之間? 政府/社會有咩好處?延伸題:如果只係基於「關我鬼事」原則,點解唔可以擴展至多人、亂倫、人獸等?記住喎,「人地結婚關你鬼事咩」。我睇唔到呢個argument犯左咩謬誤,請指出。
要人身攻擊嘅唔該行埋一邊。
下 用返你logic 佢地都係人 都有人權
點解社會因為傳統觀念而強迫佢地限制結婚
我又想知
同性戀可唔可以領養小朋友依個問題
如果兩個都係男人
咁應該叫咩 兩都叫爸爸?
咁細佬從小就教佢冇媽媽?
我堅決反對, 唔關咩叫爸爸媽媽事.
係既然大自然安排你係同性戀, 你又唔打算違抗
之但係另一方面你又發姣發DUN想有仔女?
有無離譜左D?
咁如果有好心同性夫婦
佢領養一啲被人遺棄既小朋友
點解要反對
有幾離譜
你唔屌尻啲家庭生左又唔要
屌啲為小朋友提供屋企既
邊個話同性戀一定係天生,知唔知家庭社教化都可以係影響因素
容許同性結婚理由係咩?
係咪可以applied to亂倫?
我認為
同性戀天生,冇得揀,咁當佢地伴侶係同性,而呢個社會有需要婚姻去保障佢哋嘅權利嘅時候,同性婚姻就有需要合法化
而某程度上亂倫係有得揀,你可以選擇唔去鍾意你嘅近親,所以我唔覺得兩者係可以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