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公司話扣假冇問題,但Last Day一定要返工,合唔合法?
另外,佢有冇權要我Last Day一定係星期一至五?(即唔可以係星期六/日)
法例本本就冇「扣假」呢樣野
總之未用晒既假就變錢
你要早d生效個離職就比錢
成件事就係咁
Last Day洗唔洗返工
其實好睇你幾號遞信同幾多日通知期
法例上冇相關規定話一定要平日 或是 唔可以
我會話就你幾號遞信再跟返法例或你合約上既通知期黎計
最少既通知日期就得
佢當然可以要求你延長
但你可以拒絕
跟返合約就可以
辭職公司話扣假冇問題,但Last Day一定要返工,合唔合法?
另外,佢有冇權要我Last Day一定係星期一至五?(即唔可以係星期六/日)
老細上星期5 話 一個月通知我離職, 問我想幾號走可以商量
琴日知我想返足1個月 就彈弓手想踢我走 諗住唔出花紅 (要過多一個星期先足半年法例可以計pro-rata) &俾少d補假錢
宜家個情況告唔告得佢賠足?
法例上應該冇規定花紅要咩過左半年先有既相關資料喎![]()
![]()
你有冇呢方面既資料比我參考下先
我就咁睇件事
more on呢個花紅係咩性質
如果只係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付給既
咁同你邊日離職應該唔太有關係影響到
或者你會話合約或者相關係公司內部文件有講明點情況下會有
咁我會覺得成件事偏向你公司同你之間既協議 / 動作有冇違反到合約條款
而未必真係關僱傭條例事
咁當然
法例有最低要求通知期要幾耐
咁如果你 或 你公司比足相對應既要求咁就已經OK
問3. 如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已經被解僱,是否有資格按比例領取年終酬金?
答3. 僱員在1個 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個月,而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可按比例獲得部分年終酬金。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份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份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定義
年終酬金是指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13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所以我上面都講左「more on呢個花紅係咩性質」
算係雙糧
仲有佢迫我簽文件先俾錢 我話金額有問題 佢就唔俾文件copy 又冇俾錢就踢我走先 叫唔叫無理解雇
你應得既薪酬佢就冇得拖既
文件你簽唔簽都好
佢唔比既佢就係拖欠薪金
咁就係刑事
可以去老勞開FILE
文件唔比copy
呢樣法例冇規定
所以純粹你同佢之間既事
其實你呢段我唔太理解個情況
BTW都再講一次
解僱唔需要理由
你辭職又好 佢炒你又好
法例上只需要比足通知期 / 代通知金 就可以
咁當然包括所有其他應得既權益例如Annual Leave pay 等
我已經向公司提供左地址及銀行戶口俾佢寄支票/入數 要求佢7日內出代通知金, 但公司無視我既資料 聲稱已經一早準備好支票 話係我唔自己上去攞/同炒我果日我唔攞 (果日佢係驅逐我出公司 唔俾我留低 亦冇俾支票我)
留名得閒討論下法例問題
利申 6年hr 小薯仔 c&b acct service 都做過
審裁署都上過幾次
大假正式叫咩假?
年假叫有薪假期?
咁銀行假同勞工假係乜?
大假=年假=有薪年假=annual=AL
銀行假=ph=public holiday=紅日
勞工假=sh=statutory holiday
小弟岩岩入左間中資銀行做
而且係政府部門做緊輔助紀律部隊
HR話要上繳60%政府人工
請問銀行咁做合唔合法?
老細上星期5 話 一個月通知我離職, 問我想幾號走可以商量
琴日知我想返足1個月 就彈弓手想踢我走 諗住唔出花紅 (要過多一個星期先足半年法例可以計pro-rata) &俾少d補假錢
宜家個情況告唔告得佢賠足?
法例上應該冇規定花紅要咩過左半年先有既相關資料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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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冇呢方面既資料比我參考下先
我就咁睇件事
more on呢個花紅係咩性質
如果只係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付給既
咁同你邊日離職應該唔太有關係影響到
或者你會話合約或者相關係公司內部文件有講明點情況下會有
咁我會覺得成件事偏向你公司同你之間既協議 / 動作有冇違反到合約條款
而未必真係關僱傭條例事
咁當然
法例有最低要求通知期要幾耐
咁如果你 或 你公司比足相對應既要求咁就已經OK
問3. 如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已經被解僱,是否有資格按比例領取年終酬金?
答3. 僱員在1個 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個月,而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可按比例獲得部分年終酬金。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份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份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定義
年終酬金是指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13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所以我上面都講左「more on呢個花紅係咩性質」
算係雙糧
仲有佢迫我簽文件先俾錢 我話金額有問題 佢就唔俾文件copy 又冇俾錢就踢我走先 叫唔叫無理解雇
你應得既薪酬佢就冇得拖既
文件你簽唔簽都好
佢唔比既佢就係拖欠薪金
咁就係刑事
可以去老勞開FILE
文件唔比copy
呢樣法例冇規定
所以純粹你同佢之間既事
其實你呢段我唔太理解個情況
BTW都再講一次
解僱唔需要理由
你辭職又好 佢炒你又好
法例上只需要比足通知期 / 代通知金 就可以
咁當然包括所有其他應得既權益例如Annual Leave pay 等
我已經向公司提供左地址及銀行戶口俾佢寄支票/入數 要求佢7日內出代通知金, 但公司無視我既資料 聲稱已經一早準備好支票 話係我唔自己上去攞/同炒我果日我唔攞 (果日佢係驅逐我出公司 唔俾我留低 亦冇俾支票我)
講真呢個位你冇收到錢就係佢錯
佢完全冇條件玩賴皮
我係你就打多次去最後通碟
比個期限佢比錢你 或許 安排你上去拎CHEQUE
唔係就老勞見
唔小心整爛左公司個門鎖幾次
佢可唔可以無警告之下即時抄我?
1. 如果公司講明一個月得4日例假,即係一年48日,有無違法? 因為奴工法例講過每7日要有1個休息日![]()
2. 奴工法例要連續4日病假先有4/5 糧,可唔可以分4張假紙?
3. 如果有醫生紙,寫足4日,但係仆街公司特登編第四日係我既休息日,之後話我唔係連續4日病假,無得補水,犯唔犯法?
1. 如果公司講明一個月得4日例假,即係一年48日,有無違法? 因為奴工法例講過每7日要有1個休息日![]()
2. 奴工法例要連續4日病假先有4/5 糧,可唔可以分4張假紙?
3. 如果有醫生紙,寫足4日,但係仆街公司特登編第四日係我既休息日,之後話我唔係連續4日病假,無得補水,犯唔犯法?
1) 總之維持到每返6日就有1日休息日就得, 佢咁設定如果後面一野補返晒差既都得既
2) 法例上冇話唔可以
3) 佢就算編左你休息日呢個病假都係連4日, 只不過係重疊休息日, 唔應該會影響到變成冇pay
1. 如果公司講明一個月得4日例假,即係一年48日,有無違法? 因為奴工法例講過每7日要有1個休息日![]()
2. 奴工法例要連續4日病假先有4/5 糧,可唔可以分4張假紙?
3. 如果有醫生紙,寫足4日,但係仆街公司特登編第四日係我既休息日,之後話我唔係連續4日病假,無得補水,犯唔犯法?
1) 總之維持到每返6日就有1日休息日就得, 佢咁設定如果後面一野補返晒差既都得既
2) 法例上冇話唔可以
3) 佢就算編左你休息日呢個病假都係連4日, 只不過係重疊休息日, 唔應該會影響到變成冇pay
但係一年有52weeks 感覺應該要有52日例假先啱![]()
問多少少,唔該曬巴打![]()
公司有無權要求員工有病要去急症睇? 否則唔計病假
Ps 公司無任何醫療福利既
1. 如果公司講明一個月得4日例假,即係一年48日,有無違法? 因為奴工法例講過每7日要有1個休息日![]()
2. 奴工法例要連續4日病假先有4/5 糧,可唔可以分4張假紙?
3. 如果有醫生紙,寫足4日,但係仆街公司特登編第四日係我既休息日,之後話我唔係連續4日病假,無得補水,犯唔犯法?
1) 總之維持到每返6日就有1日休息日就得, 佢咁設定如果後面一野補返晒差既都得既
2) 法例上冇話唔可以
3) 佢就算編左你休息日呢個病假都係連4日, 只不過係重疊休息日, 唔應該會影響到變成冇pay
但係一年有52weeks 感覺應該要有52日例假先啱![]()
問多少少,唔該曬巴打![]()
公司有無權要求員工有病要去急症睇? 否則唔計病假
Ps 公司無任何醫療福利既
即係咁講丫....
如果你公司新年初十開工
咁突出果幾日當晒休息日放
拉返都可以叫做夠晒52日休息日一年
咁咪可以囉
呢個係我諗到其中一D有可能既情況
實際點操作 有冇問題真係要睇晒成件事先答到你
所以我話總之拉平均每6日1休息日 (total 7日/cycle) 就OK
至於病睇急症
呢個就真係係同僱主之間既協議
如果關於到連4天病假要出糧果D
咁就唔可以話一定要指定邊間醫院先至得
任何有法律效力既醫生紙都已經可以
但如果你話一兩日病假之類用黎紀錄返既
咁公司可以定相關規則
員工唔跟既之然會可以影響到紀律問題或者會比人warning之類
但重點佢呢D紀錄又100%唔可以令你被佢地即時解僱
(前題你有睇醫生有晒證明, 只係你唔係睇急症)
所以睇你自己點睇件事
如果講緊既係法例以上既病假
例如一兩日公司都會PAY既
咁你唔跟佢規則佢唔pay
我覺得都好簡單好直接
上一份工辭職,
正常要一個月通知期既,
但個老闆話俾我即走,即刻開埋支票俾我,但就無通知期個一個月糧
就算我遞信先都好,其實佢可唔可以叫我即走但唔補水?
上一份工辭職,
正常要一個月通知期既,
但個老闆話俾我即走,即刻開埋支票俾我,但就無通知期個一個月糧
就算我遞信先都好,其實佢可唔可以叫我即走但唔補水?
唔可以,除非犯嚴重過失即時解僱,或雙方同意即時離職。
你辭職係你既事,佢想你走依然要比通知期你。
上一份工辭職,
正常要一個月通知期既,
但個老闆話俾我即走,即刻開埋支票俾我,但就無通知期個一個月糧
就算我遞信先都好,其實佢可唔可以叫我即走但唔補水?
唔可以,除非犯嚴重過失即時解僱,或雙方同意即時離職。
你辭職係你既事,佢想你走依然要比通知期你。
唉,個陣見佢又即刻寫左封reference letter 過我,就接受左![]()
不過如果留低hea 埋佢就未必寫俾我
如果跟足勞工法例 補錢炒左個Staff 但佢唔肯收代通知金又唔肯走 咁可以點搞?
有冇熟勞工法巴絲知道
收銀收少錢 係咪要賠足個筆錢![]()
個個上限賠$300 係咪冇用
請問我放一日病假佢計我no pay,
但係當月薪金扣減嘅工資係按年假薪酬而非月薪除當月工作天,咁計有冇問題![]()
合約冇說明病假,已過試用期,當日仲蝕埋醫生錢![]()
麻煩巴打提供意見
請問我放一日病假佢計我no pay,
但係當月薪金扣減嘅工資係按年假薪酬而非月薪除當月工作天,咁計有冇問題![]()
合約冇說明病假,已過試用期,當日仲蝕埋醫生錢![]()
麻煩巴打提供意見
年假薪酬=過往12個月平均日薪?
你本身係月薪制?
例假有冇錢?
一日病假no pay 就正常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