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在本處接到緊急救護召喚後12分鐘內抵達現場街道的地址。我們在二零一八年的目標,是92.5%的緊急救護召喚能在這個召達時間內獲到場處理。二零一七年整體緊急救護召喚,在召達時間內獲到場處理的比率,較所定的目標(92.5%)高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