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提早咗至少半個鐘出門,出門前講電話,又無去落到廣告
推論1:死者其實約咗人。
本身約好咗下次見面先還帶,死者當日卻無啦啦喺街打電話叫陳彬彬立刻落樓還音樂帶,話要借比朋友聽
推論2:本來無預計借比人,係個朋友突然話想聽。
電話背景有嘈雜聲,死者聲音焦急,卻爽約不出現
推論3:一係死者收線後短時間內遇襲,一係死者打完電話臨時改變主意 結果無去拎餅帶。
陳彬彬話死者幾乎每次約親喺電車站等都例遲。今次卻話自己已經到咗電車站等陳彬彬。
推論4:死者真係好心急想拎餅帶。
驗屍報告指死者死前被大力箍頸 猛烈掙扎之下 甚至抓傷自己條頸。
然而歐陽炳強雙手卻無傷痕。
推論5:兇手另有其人。
注意!死者死時穿著白色羊毛衣
但係雪糕店工場及歐陽件老西卻找不到任何白色纖維
推論6:雪糕店根本唔係兇案現場,歐陽也不是兇手
根據以上推論,死者當日返夜校之前約咗朋友(兇手)見面,兇手屎忽痕話想聽餅帶 所以卞玉英急急問陳彬彬拎返餅帶。
兇手應當時已起殺機,唔想曝露身份所以無比機會死者赴約。
兇手殺死死者之後 細心處理屍體 (燒陰毛、切蓮頭、入紙箱),及處理死者物品和衣物。
根本雪糕店并非兇案現場 亦非處理屍體現場。
歐陽炳強極可能不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