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係好少聽 你話啲人日日講 咁你應該好易搵到好多證據呀 不彷拎出嚟
https://www.cup.com.hk/2019/06/18/crimes-against-humanity/
反人類即係危害人類罪
據「羅馬規約」第七條「危害人類罪」,干犯此罪的定義為「在
廣泛或有系統地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攻擊中…… 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謀殺;
滅絕;
奴役;
驅逐出境或強行遷移人口;
違反國際法基本規則,監禁或以其他方式嚴重剝奪人身自由;
酷刑;
強奸、性奴役、強迫賣淫、強迫懷孕、強迫絕育或嚴重程度相當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性暴力;
基於政治、種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性別(指男女兩性),或根據公認為國際法不容的其他理由,對任何可以識別的團體或集體進行迫害,而且與第 1 至 11 項任何一種提及的行為或任何一種本法院管轄權內的犯罪結合發生;
強迫人員失蹤;
種族隔離罪;
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對人體或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的其他性質相同的不人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