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論點薄唔識運用比喻,好心就捐返入老母個閪入面,唔好學人出嚟幫口。
你講個例子,好明顯係意外,係無妄之災,但今次呢樣唔係叫意外,係叫自作孽。
因為對情侶嘅任意妄為(第一天氣不穩去行山,第二逞強去行非正常路線),而搞到有消防員因爲佢地嘅任性而犧牲,呢樣絕對係令大家咁嬲嘅一點。
佢地當然無諗過消防員會為咗救佢地而死,但佢地咁大個人,做事唔顧後果,因而累死人,人已經死咗,我地起對情侶底並唔係要追究責任,而係想屌柒對情侶,等其他人知道,呢兩個年過三十嘅人,因為唔成熟同任性而累死一條人命。
件事前日下午發生,當時真係天氣不穩?成30度晴天喎
不過唔跟路線行係抵鬧,但我覺得未至於要成班人湧去起人底,咁就叫主持公道?定係趕住搶佔道德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