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唔入同老屈,好撚大分別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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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00:18:10
最煩係最後要同執法機關鬥,因為好多 case 係定義做調查期間嘅問題(要有晒證據再寫report 再等司法程序批先上 court ga ma) 所以好多呢啲 case 會喺 XXX vs 一D有関係嘅部門,咁宜家香港嘅社會風氣真係唔建議告政府部門
2024-05-08 00:18:25
樓主一直迴避緊
女事主唔確定被告係唔係非禮佢果個人就指認被告係非禮佢果個 係老屈 呢個statement

或許呢個post既標題唔一定係等號
但係今次單case嚟講就係上面果個statement 係屈囉
2024-05-08 00:20:14
佢上面果句「可以反手告」同你講嘅「可以」係唔同
佢講嘅係連登仔嘅logic
係咪「當你勝訴,就自動代表對方係老屈」
你講嘅係程序上,當然可以告嘅
2024-05-08 00:22:18
好牽強…
無講過話佢唔係喎…
2024-05-08 00:23:09
我都唔知要答乜
佢講嘅同件事都唔同
答乜鳩啫
2024-05-08 00:23:35
女方同時係重要證據提供者
唔係單係證人咁簡單
由於現場冇cctv所以2個女方既證供係weighting係極大
都要負好大既責任
2024-05-08 00:23:51
其實條女有無屈同條仔點脫罪係無關係㗎喎

作為當事人或者目擊者,你嘅指認係基於自己所見所感
同條仔幾點出去幾點返嚟,有無出現過係無關係

到頭來係講緊有無認錯人,如果你淨係認得一個粉紅色衫嘅金毛而唔係阿強,但係你指認係阿強咪就係屈囉。
2024-05-08 00:23:53
又話無罪判定逢親呢啲案件就係要男方證明自己冇錯
2024-05-08 00:26:18
裁判官梁雅忻分析證供指,事主沒有目睹觸碰她的人是誰,而控方依賴事主身後的朋友 A 的供詞,辨認該人是被告。

點撚樣同件事唔同 答啦
2024-05-08 00:26:21
但女方就話聽另一個講 所以告鳩個男仔 樓主仲想點反駁
2024-05-08 00:26:50
佢答唔到就扮睇唔到
2024-05-08 00:27:43
咁按呢個 logic 勝訴 不等於可以自動假設係被告係(老屈)framing or frame-up 定義包括有意圖透過不誠實証共增加被告被定罪,係無罪假定下我地好難睇到原告有惡意地 frame 我地嘅原告所以告老屈係唔得嘅。
2024-05-08 00:27:46
咁如果好似你咁講 咁個女仔就唔會話個男仔係被告 而係話有個男仔咁樣對佢 但唔知係咪事主
2024-05-08 00:28:40
未能確信該男子就是被告

咁都牽強
無講過話佢唔係亦都冇話佢係
咪姐係冇認同條女講既 '係條仔非禮'
2024-05-08 00:28:54
樓主喺連登開法律po,要預咗唔會有空間理性討論唔同觀點,只要你嘅觀點唔跟majority,就算你嘅觀點有validity都唔會有人同你講 point taken,好多連登仔只係 Graham's hierarchy 最低嗰幾層,仲要開口埋口都臭閪,好似全世界D女都係電子雞咁。

呢件案根本就全部係輸家,被告由始至終都係無罪,但係就畀媒體搞到社會性死亡,所以開po為自己發聲係非常合理。

可惜偏偏有人要攞alibi呢個issue出嚟講,明明同無罪釋放個結果冇關係,然後大家就喺度relitigate 個 alibi,有D人就會話明明有不在場證據都畀人老屈,但係ID evidence從來就係好Tricky,成日都會認錯人,所以先有咁多案例。如果有證據支持證人老屈,我絕對支持事主去追討,但係如果冇證冇據話人老屈,咁咪一樣雙重標準。

希望大家記住事主係清白,從來冇被定罪。
2024-05-08 00:29:58
女事主call齊fd開post?
2024-05-08 00:30:04
係咪屈其實係用字問題
假設男既冇做過
咁事主同證人的確係冤枉咗佢
至於「屈」,我理解係有目的,故意俾假口供令佢入罪
咁睇落事主都冇咩誘因去屈佢既
但都唔代表事主冇冤枉好人
咁當然亦都唔代表男既一定冇做過,可能只係脫咗罪

講真,除非有決定性既證據,唔係根本證明唔到佢有/冇做過
討論案情都唔會有結果
2024-05-08 00:30:44
其實如果跟依家法律講 你講嘅野係冇問題

但返返去現實先用一般常識同你討論

你有日返工 冇啦啦俾隔離個女同你告你非禮 當下你會覺得佢屈你定你會等個官幫你判咗先?好喇當你揀咗等個官判 然後再同你啲同事講 「條女冇屈我 佢告唔入我因為證據唔夠所以我係冇罪 」

咁法律上個女同事的確冇屈你 你只係告佢唔入

咁現實上 你以為你講完嗰句野你仲生存到?

依家最大問題係你根本一直當法律係現實咁講 但呢2個根本係2樣完全唔同層面嘅野 法律俾你講通咗 咁現實生活你講得通咩?普通人一直都只會同你討論你現實生活係咩人而唔係你係法律係咩人

今次事件條仔因為條女亂告從而俾人社會謀殺咗 呢個都係事實 只係法律唔承認佢係

再簡單啲 1個父親佢打自己個仔 但個仔唔告佢 咁法律上父親冇做錯野因為個仔冇告過佢 一直都冇控訴 但現實同倫理上面 父親真係一啲問題都冇?

我明你好想show off自己與別不同嘅觀點 但唔該考慮埋現實同社會層面
2024-05-08 00:32:38
證供兩條女都講唔肯定 係靠推斷先覺得係被告做

做認人程序果時就實牙實齒篤被告出黎告

好撚趣致喎
2024-05-08 00:33:07
其實按現時情況,透過法庭或者任何公開平台尋求補償係一個差嘅選擇,因為被告人又要將事件公開,只會浪費金錢同時間甚至 risk 自己嘅名譽受到更大傷害(被人起更多底),加上佢將自己放喺 spotlight 只會增加壓力。
2024-05-08 00:33:19
佢就係冇基於自己嘅感受 係人地同佢講返佢先知
2024-05-08 00:34:15

所以應該假定有罪先岩
2024-05-08 00:34:45
呢個就係重點
2024-05-08 00:36:47
你未俾人社會謀殺過 你可以大條道理講法律 如果真係到你係男事主 我就希望你勿忘初心
2024-05-08 00:37:26
屈唔屈法律撚同laymen(法撚最中意用嘅term)角度係程度問題
喺法律上可能兩條女唔肯定男係唔係摸條女果個人
只要唔係蓄意惡意咁想煮死條仔都唔算屈
但現實層面你唔肯定你認人篤佢出嚟果個人係唔係咸豬手都照篤佢
咁樣已經毁人一生 唔少人覺得咁樣已經係屈先有得嘈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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