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第一第二第三段我已經用光譜答咗你. 而講光譜內有講到你第3後點解.
而你最後個問題: 上面講咗有"中間某點", 咁就一定唔係只有"係同唔係". 呢樣已講過好多次, 你又loop, 但又對我所提嘅"中間某點" 唔作回應
Sor唔知你中間某點up過乜7
駁唔到就摺番埋吧
你唔知就當人駁唔到?
訴諸無知(拉丁語: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英語:argument from ignorance 或 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是一種邏輯謬誤,主張由於一件事未被證明是假的,因此它是真的;或者,主張由於一件事未被證明是真的,因此它是假的。
你一係就駁
一係就摺埋
駁咗你自己當睇唔到. 你話自己唔明就話我駁唔到, 咁你就係犯訴諸無知謬誤. 唔好轉移視線
我夠可以話你指既親中係指緊中間某點
所以你偽2分
唔可以, 因為我講嘅"親中係咪yy", 先define 咗要fit 到被問者光譜內親中嘅定義, 而"中間某點" 並唔喺親中嘅定義內. 呢樣我前面講光譜嘅replies內已多次解釋, 但你又選擇性失明再loop
中間某點如果唔係親中定義內
又如何存在於親中光譜之中?
你個中間論好唔掂wor
咩叫"如果唔係親中定義內"? 你都無為此提出理據
你如果只用一個"如果"去否定"中間某點"呢樣嘢嘅存在的話, 你就係犯咗訴諸可能謬誤
訴諸可能(Appeal to Possibility/Probability)或把合理當正確[1]是一種非形式謬誤,是基於一件事有可能或相當可能是真的,就把它當作確定是真的。[2]
真相(或事情未來的發展)是唯一的,合理的推測卻有很多,當思考或決策忽略了其他可能性,把一種合理的、可能的推測當做正確的、必然的真相,就不是恰當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