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大家講嚟講去得幾個point,我諗一個cm都可以回應到哂
1. 我冇避忌
我#1已經提及過我同ex私下係極少會聯絡,唔會日日講私人嘢,我自己都明白有女朋友仲同ex單獨出街係唔啱 所以都冇咁做過。我打機一路都係嗰班中同,我唔明點解咁都叫做冇避忌
2. 我明知女朋友唔中意 都唔肯同個ex絕交
唔明點解咁多人中意「明知女朋友唔中意,你仲___」嚟做句式。係咪女朋友唔中意,我就連自己原則都可以不顧?自問平時都錫女朋友,我只係想堅持依一點,點解就可以否定我愛佢依個事實?有好多嘢佢唔中意我都唔會做,只係依一點要我讓步對我真係好大影響。
3. 我仲掛住個ex 護住個ex鬧自己條女
依到係匿名,我女朋友好小上連登,我冇必要呃大家。
我對我個ex已經冇哂愛情,我亦冇掛住佢。我「護」住佢,都係一單還一單,因為單嘢的確係我女朋友唔啱,所以我先話我女朋友。若果係我ex無啦啦鬧我女朋友,我一定會鬧到佢飛起
我只係對事不對人
4. 仲想同ex聯絡=想打友誼波
我同個ex經歷過好多嘢,佢可以話係我最重要嘅朋友。我地臨分手都係好和平,當時嘅我地已經平淡到冇咗愛情。我覺得佢係重要嘅朋友,因為要搵個明白大家嘅朋友真係唔多。
有人話我唔接受大家意見,錯,我已經同咗我ex講我女朋友介意,我地私下唔好再傾,佢亦都同意咗,不過要我連機都唔同佢地打,sorry依個我真係做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