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件事即係有個阿嬸 自己擺檔拎個箱出黎話籌款比魚蛋勇武仔
咁有人質疑佢會點幫,點轉移到d錢去比魚蛋勇武仔,同埋質疑佢憑咩籌款(係香港籌款係有法律程序,唔係話擺個箱出黎就係
)
個阿嬸又拎唔出證明,又話d錢係佢既,佢會處理
咁嘈左一大輪,就有人搬長毛過黎調停
個阿嬸堅持唔比612,因為佢唔妥吳靄儀話魚蛋勇武仔係暴徒
,跟住當時現場既人嘈到最後就決定由長毛交筆錢比個透明度高d既組織 - 民陣
仲當面點哂數
咁當然如果長毛最後無捐,就緊係屌佢老母之餘加報警啦
咁但係而家點解可以扭曲到係長毛搶左筆錢走
又話前線係現場 前線做決定既?今次仲唔係前線現場決定?
而家係要跟進筆錢捐左去民陣未先(當時的現場前線共識
)如果最後無捐就一撚定要追究
第二係跟進個個阿嬸係咩料,邊可能自己搞個組織、擺檔拎個箱出黎就可以大條道理籌款
睇報導佢仲拒絕講以前籌左幾多
最後係我完全睇唔到長毛點樣搶撚左筆錢走,要屌柒長毛食人血饅頭、掛住叫人入錢,根本大把事實,無需扭曲件事入佢數,更唔知點解會將612拉埋入黎一齊屌
香港係用到google,不論612條數、同法律程序、保釋程序以及打官司點用錢都可以上網check到
唔好咁撚懶只係上連登講句野就想人地餵埋入口啦
咁點撚樣同對家鬥智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