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他人我唔敢代表,我自己覺得非常非常之感恩
神唔係咁偏心既話,我為左滿足被愛既感覺背住老婆flirt 人果下,我成個人已經完全冇得救。睇返轉頭,唔係神咁偏心法,連我自己都睇唔起自己。
神咁樣比機會人,係極之咁大既愛,係耶穌以外既人搵唔到既愛
1延伸. 我諗到聖經有幾個角度睇呢個人。
你條問題入面,將表面行為拎走,咁就係 (1)特登冇悔改變有覺得玩夠(悔改?) vs (2)一直覺得冇(或者真係冇?)野要悔改。
另外,呢種偏愛冇話值唔值得,因為人大把野得罪神,所以「值得」既就只有同神隔絕。但我會話更多既後悔會經歷到更多既呢種愛。(至於後悔果個慘係咪特登製造都抵得返就見仁見智,比我就咪搞)
以下4個角度,我覺得最重要係第4個。
第一,愛神。
有一次耶穌去法利賽人屋企食飯,有個係人都知係罪人既女人去到耶穌度,佢知到耶穌既恩典大到救到佢,一下就大喊,要用頭髮擦返乾,又送油比耶穌同佢抹油。主人家心諗,搞錯呀,耶穌唔係唔知佢係罪人吖嘛,咁樣比佢痴過黎都唔趕佢走既?之後就有以下既對話:
路加福音7:40-48
//40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話要跟你說。」
西門說:「老師,請說。」
41 「有兩個人欠了某個債主的錢,一個欠五百個得拿利*,另一個欠五十個。 42 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兩人的債。這樣,他們哪一個會更愛那債主呢?」
43 西門回答說:「
我想是得債主開恩免了較多債的那個。」
耶穌說:「你判斷得正確。」
44 他轉身向着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淚水沾濕我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擦乾。 45 你沒有親我,她卻在我進來之後,就不停親吻我的腳。 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膏抹我的腳。 47 因此我告訴你,
她愛得多,證明她許多的罪已經赦免了;*那愛得少的,證明他已得赦免的也少。」
48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罪已經赦免了。」//
扯遠少少咁講,關係就雙向既,神係睇重心靈痛悔既人,個人又點睇神呢?
好似上文個女人咁,佢對神顯出好多愛既表現,係因為明白到自己爭左神幾咁多。
個主人家西門,其實都係爭左神好多,一樣都係冇得還咁多,但係佢自己唔覺得爭左神太多,佢自問做到自己既最多(法利賽人係好認真咁守摩西律法加強版,又真係做到,起碼照字面),咁就相對冇咁愛神。
所以,有幾多愛係睇佢自己有幾後悔,睇佢自己覺得幾咁有罪,而唔係睇神覺得佢有幾多罪。
你條問題入面,玩夠同悔改我聽落係兩種心態,雖然悔改係要有行為既改變,但係呢個行為改變係心痛欲絕既結果,一D都唔好玩。係咁既話,愛就少,同神既關係就疏離。
第二,褻瀆。
馬太福音12:30-32
//30 「不跟我在一起的,就是反對我;不跟我一起聚集的,就是在驅散。 31 因此,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以得到赦免,
但褻瀆聖靈,卻得不到赦免; 32 人若說話冒犯人子,還可以得到赦免,
但人若說話冒犯聖靈,不論今生還是來世,*都得不到赦免。」//
聖靈引導人悔改,知道信神係但揀唔信,就係褻瀆緊叫佢悔改既聖靈,慣左咁樣既人就唔會走去悔改,所以唔會得到赦免。
你條問題入面,果個人咁做,未必有玩夠/悔改果日。
第三,身份。
羅馬書6:15-16
//15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難道你們不知道嗎?你們把自己獻上作奴僕去順從人,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或作「罪」的奴僕,結果是*死;或作「順從」的奴僕,結果是義。 //
保羅基本上對住呢條問題黎答,因為「主人」係邊個決定你後果係點,未去到「玩夠」,已經要承受死既後果,包括自己造成既傷害。
第四,亦都係我覺得最緊要既:警醒。
馬太福音24:42-44
//42 「所以你們
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你們的主哪一天來到。 43 你們要知道,如果一個家的主人知道賊甚麼時候來,就會警醒,不讓賊鑿穿房子*。 44 所以你們
也要做好準備,因為人子在你們意想不到的時候來到。」//
耶穌隨時返黎,世界終結,就到審判既日子。
你條問題上半個人,知道神係點都唔準備好既話,分分鐘一下就末日,準備唔切架喇。耶穌講明,冇人知果日係幾時,所以唔好以為實有時間「玩夠」。
2. 我覺得唔代表。正如上面同之前個回覆講,最最最緊要係為自己犯既罪心碎。
知法犯法係嚴重一:成本舊約。
間接D講,所有神透過摩西頒佈律法之後既事,都係以色列人知法犯法,成本舊約就係講神係咁既情況點對佢地,一直比機會,搵埋先知宣佈審判國破家亡任人擄掠,都唔悔改,之後呢個結果就先後係北國同南國成為現實。(當然,猶太人既歷史冇完係度,而係神令到佢地可以返返耶路撒冷重建。)
舉一段出黎。申命記28章成大半章都係咁講明知要聽都繼續唔聽會點,呢段係最尾,其實講到都好盡,其中一句發生都好大鑊
//28:58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
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
28:59 【併於上節】
28:60 也必使你所懼怕、埃及人的病都臨到你,貼在你身上,
28:61 又必將沒有寫在這律法書上的各樣疾病、災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
28:62 你們先前雖然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卻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所剩的人數就稀少了。
28:63 先前耶和華怎樣喜悅善待你們,使你們眾多,也要照樣喜悅毀滅你們,使你們滅亡;並且你們從所要進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28:64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必在那裡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
28:65 在那些國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腳之地;耶和華卻使你在那裡心中跳動,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28:66 你的性命必懸懸無定;你晝夜恐懼,自料性命難保。
28:67 你因心裡所恐懼的,眼中所看見的,早晨必說,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說,巴不得到早晨才好。
28:68 耶和華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訴你不得再見的路;在那裡你必賣己身與仇敵作奴婢,卻無人買。」//
知法犯法係嚴重二:耶穌有教。
直接講既有類似既教導,係律法教師自己唔行律法背後既精神仲背道而馳,耶穌就話呢類人罰重D。
馬可福音12:38-40
//38 耶穌教導人的時候,說:「要提防律法教師。他們喜歡穿着長袍走來走去,喜歡人在集市上向他們請安, 39 喜愛會堂裏的上座和宴會中的首席; 40 他們
侵吞寡婦的房屋,又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必定受到更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