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到好撚嬲
仆街港資公司計到咁撚盡
明明返盡左要返既工(請左日no pay) ,
但無過proba就走人,
就出唔足協議月薪條數,點解可以諗到咁撚絕架!
巴打你冷靜D先
首先你咁講得出黎一定係有問題
公司冇可能用"扣"薪形式黎扣你冇返工既日子
最多只係唔出果日薪金比你
如按你所講你果個月返左20日 咁就應該得到20日既工資
至於佢用邊個基數去計
就真係要睇晒全部既文件紀錄先可以推算到
我就咁睇你打既幾段野 都覺得似搬左龍門
我建議你可以做既野就係先同公司溝通左先
一個一個月問清楚點究竟係點計既
只要係一致就冇問題
如果唔係佢要有合理解釋
之後可以請佢安排補薪
如果佢唔積極解決問題就去搵勞工處幫手
佢出左兩個月糧係跟呢個基數:
全年-星期六日-(法定假期-有薪年假)
365-104-24= 237日
第三個月走,就將我三個月既人工一定過轉哂基數 = 全年-星期六日 :
365-104 = 261 日
咁變左每日出既人工會即刻少幾十蚊
咁樣轉法真係會合法?
如果想揾勞工處比advice應該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