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盒藏屍案主角歐陽炳強因病過身 再度呼冤堅稱從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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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01:28:47
咁佢做乜要包庇佢而自己坐冤獄?
2024-06-30 01:29:01
證人講大話 死者都講大話
之後嘅事可以無限幻想
討論幻想唔係唔得 但係個意思就係不大

仲有個幻想前設係,連到個事件其他出現過的嘅事實根據先得,例如喺電車總站嘅安美雪糕店閣樓有嘅環境證據。
a) 死者冇講大話下,佢同佢朋友講佢到咗電車總站喺真,佢真係喺電車總站附近,而電車站附近有一間雪糕店,同雪糕店發現嘅環境證據連得通件事

b)死仔講大話,佢唔喺電車總站附近…. 咁之後點 個故仔點樣連落去嘅閣樓環境證據到?

大擔假設下前期都要講得通成件事bor
2024-06-30 01:30:30
死者 唔係死仔
2024-06-30 01:30:37
共犯唔一定無殺人,如果得佢一個,個箱對佢太重,就算有手推車,搬完出去又無被人發現
2024-06-30 01:30:54
佢呢個係基於兇手係歐陽炳強而去推斷
因為要計埋佢放工時間 返到屋企嘅時間
死後又要1-2粒鐘內入箱
同埋如果食完嘢唔夠某個鐘數就殺
d食物又唔會得返咁少
真係一環扣一環
其中一個位唔啱就唔成立
2024-06-30 01:32:42
佢係犯人
其實我不嬲覺得佢係

完全唔信唔係佢做囉
2024-06-30 01:34:30
就算唔係佢做都無必要坐成30年,佢認誤殺放咗出黎再翻案仲好過
2024-06-30 01:36:27
I don’t really want to kill her呢句真係好難解
卞個死法點睇都似係蓄意謀殺
仲要切埋人地乳頭
冇可能係字面上解係錯手殺佢個意思
2024-06-30 01:43:05
佢係犯人
其實我不嬲覺得佢係

完全唔信唔係佢做囉
就算唔係佢做都無必要坐成30年,佢認誤殺放咗出黎再翻案仲好過

其實用手勒死人邊有得改誤殺?擺明謀殺
2024-06-30 01:45:33
呢樣野好奇怪,正常定力少d坐十年八載話誤殺咪算囉,唔夠40歲放出黎,好似果單無屍案咁,兇手邊有悔意,但佢寧願坐27年
利申:我覺得佢就算唔係兇手都係共犯
I don’t really want to kill her呢句真係好難解
卞個死法點睇都似係蓄意謀殺
仲要切埋人地乳頭
冇可能係字面上解係錯手殺佢個意思

錯手推佢撞死咁就誤殺啫,徒手勒到一個人斷氣,根本謀殺
2024-06-30 01:49:19
咁你覺得歐陽返返下工走去殺人剝衫割乳頭燒陰毛搵紙盒搬屍合唔合理?
點解呢單案咁有爭議性 就係因為市民對警察的不信任
好似你咁講 科學鑑證判斷歐陽係兇手
但唔少市民的常理判斷係 一個人返返下工點會做/點樣做到呢d野
警察所講的犯案過程 處理屍體的方法係咪合理?
所以而家面臨自問題係 究竟係歐陽殺人 定係警察造假?
以當時的社會環境黎講 邊樣較值得相信? 邊樣較合理?
2024-06-30 01:54:51
謀殺要有預謀或意圖
一時火遮眼可以打誤殺

除非搵到證據證明佢專登提早搵個紙箱返嚟用來裝佢條屍
2024-06-30 01:59:32
法律定義唔係咁計有預謀=有plan,你提早諗定用咩兇器方法殺死對方喺邊度殺佢之類呢啲


之前教授殺老婆嗰單都好似仲想上訴轉誤殺
2024-06-30 05:28:16
2024-06-30 06:52:02
我好好奇點解1個月後仲可以係工場搜集到死者頭髮?
1個月都無掃過地?
2024-06-30 06:56:47
我覺得有收工後上工場操作既可能性
唔算唔合理
問題係7條纖維指向歐陽
除非插贓/當年技術未發達,唔係我解釋唔到死者會有歐陽果7條纖維
2024-06-30 06:59:43
我如果兇手有車,係跑馬地棄屍都唔係唔合理
問題係7條纖維,好決定性地指向歐陽
2024-06-30 07:09:42
工場不嬲都又亂又污糟架啦
不過講起頭髮 係咪真係可以驗下條頭髮就確定到條頭髮係屬於邊個人?
我理解到DNA鑑證 憑DNA確認身份
聽過牙齒鑑證 憑牙齒確認身份
因為呢d野都有獨特性
憑頭髮(唔係毛囊細胞的DNA)確認身份真係第一次聽
有冇人搵到source可以分享下?
2024-06-30 07:11:28
呢句係佢為左假釋先講
我覺得唔洗理
2024-06-30 07:12:34
2024-06-30 07:14:08
死者成日去食雪糕 無意中hi到?
平日沖涼洗手 如果唔認真清潔指甲的話
殘留衣物纖維的可能性有幾高?
同埋唔係指向歐陽 而係只係指向歐陽著緊嗰款衫

【疑點四】衣物纖維
當時法醫在死者的指甲上找到與歐陽炳強西裝相同的纖維,但報告指死者指甲共有269條纖維,當中只有7條與歐陽炳強衣物吻合。梁醫生就指要看該衣服是否屬普遍,如果是大牌子衣物,該纖維就非兇手獨有,另外如果死者曾抓過疑犯衣物的話,指甲纖維數量會多很多。
2024-06-30 07:20:50
同埋警察(同歐陽)應該都唔會知當日著緊邊件衫
所以警察只係驗哂佢屋企所有衫先發現到其中一件衫的樣本係同死者2百幾條纖維之中的7條纖維吻合?
咁好似事但搵個人捉黎驗 都好大機會搵到同死者指甲樣本吻合的纖維?
2024-06-30 08:00:35
睇完香港電台條片
覺得兇案現場極可能係工場
環境證據太多
如果其他職員無可疑既話
而歐陽既嫌疑亦都係最大
亦都理解如果當年點解場官司咁難打
至少無方法斷到死者、歐陽、工場三者之間既環境關係
2024-06-30 08:46:38
胡鴻烈同湯家驊兩個都算係香港好出名嘅大律師
兩個多年後都覺得歐陽係無辜 算係好少有

唔知話歐陽真係做戲叻好 定還是真係唔好彩做左替死鬼

今時今日審多次佢都未必輸 始終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2024-06-30 08:48:47
2倍速睇左
有幾個位係比較有印象
第一 佢話冇可能係用私家車運 因為放唔落
冇可能貨車運 因為貨車運會震動 驗屍會睇得出
我的疑問係 真係睇得出?

第二
佢話死者身上有歐陽其中一件衫的衣物纖維 正正就係死者強烈掙扎的結果
但梁醫生就話「如果死者曾抓過疑犯衣物的話,指甲纖維數量會多很多。」

最後想講的係 始終係同警方合拍的作品
拍攝的角度會傾向警方
例如唔會提死者死亡時間的改變
唔會提死者身上的瘀傷係點黎
唔會講歐陽點樣一邊賣雪糕 另一邊執紙箱割乳頭燒陰毛(條片話係「辣」腳部 一間冇人用緊的工場 辣雞會長開? 我唔知係咪睇緊同一單案)
甚至連歐陽點樣勒死死者都冇拍出黎
我諗係因為呢d野一拍出黎就會比大家睇到警方的講的案情有幾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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