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睇晒兩個post相關嘅嘢
先利申 我都同意以現時我地可以接觸到嘅資料計
當年控方嘅指控係唔夠全面同solid
但同時如果我係陪審團嘅話我都會判佢有罪
我個人心路歷程大概係
以前表面了解過下單案
當時覺得佢係冤枉
跟住啱開始睇post睇翻啲資料
覺得佢係兇手
跟住再睇翻辯方巴打啲理由
又覺得佢可能真係無辜
而之後再睇埋其他更多資料
例如pin嘅當年法庭判決書
影像資料等等
最終我都係會偏向佢就係真兇
其中有啲嘢幾得意可以分享下
一個係 各位巴打可以搵個唔了解單案嘅朋友
跟住自己試下用盡可能客觀 不帶主觀表述嘅語言去將成件事表達一次 然後同朋友討論下
我就係因為咁做咗 而係過程中感受到嗰種「事實」嘅力量
因為你用自己語言去表達事件嘅時候
就係一種邏輯推理同演化嘅過程
有好多嘢平時就咁單一件去諗係會好容易鑽牛角尖都唔知
而重新表達係會好有助自己跳出個loop
其次就係上面好多巴打放嘅link都好有價值
尤其啲影像資料 因為好多時候文字嘅闡述空間太大太多想象 會唔夠準確
例如一開始我都覺得 咁大個箱要係鬧市搬嚟整去 冇可能冇人留意或者記得 係一個大疑點
但睇咗當時實景啲片 我即刻覺得以嗰啲建築距離同實際景況 冇人留意又真係唔出奇
所以真係建議有心了解嘅去睇下嗰個時空嘅各種資料先 畢竟都係幾廿年前嘅case
第三點就係 而家嘅焦點好多時候放係控方嘅證據不足上 which我係kind of同意嘅(以現今眼光睇)
但同時當時辯方又係咪真係有做得足夠呢?
判決書入面有一段我印象好深就係話
辯方嘅立論同辯護嘅核心就係:我冇做 而且我乜都唔知
而咁樣嘅arguement係完全無力將件事推演同進行落去
而我都好同意
就好似如果俾人charge殺人 我要證明冇嫌疑 最直接有力就係盡可能搵alibi 而唔係我冇殺人我又冇任何嘢證明我冇咁嘅能力 反正我就係乜都唔知
係控方已經擺出咗佢地立論嘅證據時
就算我係乜都唔知都要證明我點樣/點解 乜都唔知
可能係好苛刻苛求 但都只可以盡可能做
睇過上訴嘅資料 辯方一直打嘅就係控方證據不足/不完全可信 但係己方係冇提供到咩比較有力嘅反證
個情況就好似捱打 但只可以減輕人地啲拳嘅重量
其實都係冇自衛嘅能力咁 睇落確實係好無力
例如控方擺出環境同時間證據去說明死者同安美工場嘅關係
而辯方包括歐陽本人就一直只堅稱見都冇見過死者 但無力提供任何正面側面反面證據
相對應例子就係 辯方用歐陽身型矮小偏瘦去打話佢冇能力箍死死者 係好有效嘅arguement
但控方通過企樓梯去反證咗佢係可以有咁嘅能力 咁就係一個有效嘅反擊
如果辯方呢個時候可以有比較明顯嘅證據顯示歐陽冇上過個樓梯 咁就又係有效反擊 而唔係只係聲稱自己冇
都係嗰句 雖然舉證係控方責任 但我覺得辯方咁樣個觀感都係好有嫌疑
順沿上面呢一點
我記得睇美國嘅犯罪documentary睇過一句印象好深刻嘅嘢 來自個檢控官嘅
就係話 兇殺案入面 疑犯畢竟係生勾勾嘅仲存在嘅真人
評審團 法官 社會大眾都可以直接感受到呢個活生生嘅人 係會投射到各樣感情
而死者死咗就係死咗 幾含冤受屈都好都出唔到聲 表現唔到任何嘢 其實係法庭係好輸蝕
所以佢地控方要盡可能代表死者發聲 就好似代表住上帝嘅良心咁
雖然呢度唔係美國冇宗教精神 但此心同彼心
我都認同要考慮benefit of doubt但去go easy on歐陽嘅同時都要考慮嗰個咁無辜嘅十六歲女死者嘅冤屈
歐陽可能係真兇亦可能唔係
而點去balance呢兩者之間同埋判斷雙方嘅證據
就大家各自思考啦
最最最後follow埋上一點講翻
歐陽一直唔認罪 我開頭都會有覺得佢係咪無辜嘅情感判斷
但事實再細思 其實係唔可以咁習以為常咁去諗
可能因為我自己細個都係啲高自尊又包拗頸嘅人
所以我大概都可以猜測到嗰種心理
就係如果有一啲嘢 我自己都唔願意接受自己錯咗/人地會認為我係咁嘅人 我都會打死唔認
個mindset係會不斷搵理由催眠自己
對自尊心/自我認知強烈嘅人嚟講尤其
其他人 甚至自己點睇自己 係真係有可能重要過實際利益
所以話佢點解寧願坐耐啲都唔認罪唔係冇可能
而且亦都同佢究竟有冇做冇咩關係
但in the end我都同意質疑嘅巴打嘅某啲point
例如纖維嘅數量同類型(係咪unique)
工場冇更多應該存在嘅痕跡證據
死亡時間含糊 呢啲疑點
所以單案點解會係奇案
就係因為唔係完全一面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