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咩係醫藥分家?
醫生有開藥權,但冇權配藥權
藥劑師有配藥權,但冇開藥權
2. 香港依家冇醫藥分家,咁有咩問題?
當醫生同時擁有開藥權同配藥權
最大問題係「醫生利潤」同「病人健康」之間嘅衝突。以下舉兩個例子
情況一:開冇咁適合嘅藥
醫藥分家之後仍然會出現,美國就係咁
情況二:開不必要嘅藥
醫藥分家之後仍然會出現,美國就係咁
3. 醫藥分家對病人有咩好處?
隻藥係咪最適合病人就會成為開藥嘅唯一主要考量
醫藥分家之後仍然不會出現,美國就係咁
第二,藥劑師作為多一重把關,確保醫生開嘅藥冇問題先會配
自相矛盾,樓主自己話:藥劑師冇權開藥 而係必須根據醫生處方去配藥
4. 醫藥分家後,藥劑師同藥廠之間會唔會出現新嘅利益輸送?
我強調
藥劑師冇權開藥
而係必須根據醫生處方去配藥
換句話說 藥廠仍然可以透過俾錢醫生開藥 美國就係咁
未有醫藥分家之前
藥廠sales向醫生利益輸送
係為咗令醫生有利潤誘因去開嗰隻藥
咁醫藥分家之後呢?
一啲都唔會變,因為
開藥嘅控制權係醫生手上
美國就係樓主ff 既醫藥分家,美國既藥係全世界最貴。同一款藥貴一半甚至成倍
所以樓主講既全部係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