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諗被逼表態嘅人嘅身分往往同逼人表態嘅入身分係有分別,被逼嘅人通常都係社會入面嘅知名人士,可以係明星、偶像。
即係話佢哋係一般人嘅心理、生活、意識形態、行為嘅投射。佢哋同時係一個個體,亦係一群人嘅反射。佢哋之所以被追捧同與別不同之處就係擁有比一般人大的影響力,因為佢哋背負嘅係一大班人嘅祈望。
同政治人物又唔太一樣,因爲一切政治行為都係政治人物工作嘅一部分,所以喺聚光燈下又同上面講嘅有名人唔同。
我哋只係記得佢哋係我哋欲(慾)望嘅投射,忽略咗佢哋同我哋一樣係自由嘅個體。佢哋行為同說話嘅影響力都比一般大眾強而大嘅同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用緊依樣嘅搵食、成名外,依樣嘢都可以將佢打沉。
但問題係就當佢哋無辦法滿足大眾嘅欲(慾)望嘅時候,就會產生衝突。我哋到底要用邊個角度去分析依個人,要點做先叫合理?
如果我哋假定同猜測一個公眾人物,因為佢哋唔做某件事(不行動都係一種行動?),就等於佢哋贊同或不贊同某啲價值同立場,依種行為又係咪正確?
我諗我哋需要更多嘅理據同證據先可以做分析,之後先會有個初步嘅判斷,仲要有中長期嘅觀察(人會不停改變),先會有一個較為合理判斷結果。
造神同做神係一件好平常嘅事,同時又係一件好可怕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