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資格係用4年儲分,啲一級大賽多數係其他地方搞,落機第二日會比賽,比完搭另一日返香港,佢地出去比賽唔係去遊學團,唔好將出國比賽當咗係福利,要比喻就好似公司要你出trip一樣
再講,宜家重點係因為底薪太低要做埋兼職,直接影響額外訓練同休息時間,一邊叫人攞獎,一邊叫人兼職,根本係矛盾。結果咪係無獎攞或者啲人放棄,但你地用一個廢字去總結呢個狀況,完全唔了解前因後果。
任何比賽都無人係長勝將軍,有料贏到獎金,啲獎金係會同協會、教練分,唔會100%全袋。的確,放眼全球當然有少數人可以做到,但唔會係因為有少數人做到所以所有香港運動員都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