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其實除咗石屎森林之外,喺唔同既時代都有唔少既歷史建築
小弟開依個post 係希望介紹下1d 歷史建築
(同之前個法證post 一樣,希望拋磚引玉,最後反而係自己學到野)
咁目前歷史建築主要就分咗兩類:
1. 原住民所起既宗祠、廟宇;
2. 港英殖民時代既建築物/公共設施
不過開始講之前,都要先介紹一下香港現行對於歷史建築既政策
1. 法定古蹟
所謂法定古蹟,即係受到《古物及古蹟條例》保護既建築物
簡單d 講就即係未經當局准許一定唔畀拆除建築物既任何部分
但係法定古蹟某程度上係會對發展帶黎限制,所以評選門檻極高
2. 三個行政評級
行政評級就係由古物諮詢委員會負責,無法律約束力既,即係就算評咗,業主/一樣有權拆
一級歷史建築
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
(基本上,只有一級歷史建築先至有機會被升呢做法定古蹟)
二級歷史建築
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的建築物
三級歷史建築
具若干價值, 並宜於以某種形式予以保存的建築物; 如保存並不可行則可以考慮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