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中英聯合聲明 備忘錄
一、凡根據聯合王國實行的法律,在1997年6月30日由於同香港的關係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
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 聯合王國的居留權。取得這種地位的人,必須為持有在
1997年7月1日以前簽發的該種英國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的人,但1997年1月1日或該日 以後、1997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有資格的人,可在
1997年12月31日截止的期間內取得該種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
二、在
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任何人不得由於同香港的關係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凡在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出生者,不得取得第一節中所述的適當地位。
上面已經講咗97年12月31日係BNO最後嘅簽發嘅日期
就算當BNO無set到deadline for registration
過咗1997年6月30日 你/你條女已經唔係英國屬土公民 而bno簽發條件係要申請人申請個陣係擁有同香港有關係嘅英國屬土公民身分。 咁98年係任何情況下都唔會滿足到呢個要求 咁又點會有BNO?
下世小心啲
除非你條女係主權移交之後變成無國籍人士,咁就會變成BOC & eligible to register as a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