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好過China嘅
話知佢寫Pakistan定Fiji,起碼冇China個字啦
唔係嘅搞咁多嘢續BNO嚟把撚呀
若果係原則問題的話咁應該要告到上法庭啦,咩IOT根本都唔正確。既然出得IOT,點解又出唔到BNO?
講返United Kingdom(China),咁巴打有無報到自己有中國籍先? 老老實實,申請得居留權應該所有國籍都要報,至少我申請果陣有一欄會問。不論你認唔認自己係中國人都好,客觀事實係挪威領事館向入境處攞無犯罪記錄證明時一定知申請人有中國籍。領事館/挪威移民局只係根據事實去辦事,佢地唔會理你中國籍係自願定非自願取得。就係因為張居留卡寫英籍的話你就係歐盟公民,莫講話讀書、工作全部都不受限制,挪威都唔係唔知BNO定義上唔係歐盟公民,當然唔會咁順攤,同佢拗係唔會贏。我絕對支持把打據理力爭,但係唔好打咀炮,索性同佢打官司,咁就可能有機,到時讀完書可以留低搵工兼居留。
我就無咁好彩,成張證國籍都係CHINA,(所以話巴打張證出United Kingdom (China)係執到)但我無錢打官司,論牌面的確係輸蝕。況且贏唔贏對我已經無關係。
我留名睇吓巴打更新。
唔同方法嘅
可以一去就去到打官司fine
但係佢出得United Kingdom (China)咁白痴嘅名就知佢唔係系統嚟,係人手輸入
既然佢人手輸入,啫係只係個別職人嘅立場
我覺得要去同佢據理力爭嘅原因係要佢個部門知發生咩事,而唔係個別職人嘅決定
德國出嘅IOT,我相信係個系統冇得揀,依個可以話差不多亦可以去嘈,但係依個明顯成本高過挪威個case,挪威個case係人為錯誤
唔係咩客觀嘅問題:香港人係中國籍,但點都唔係United Kingdom(China),既然佢可以選擇出United Kingdom(China)點解佢唔出United Kingdom(Hong Kong) 或者Hong Kong?出得United Kingdom(China)我覺得係曝露俾我地睇,佢出咩字完全係人手決定,唔係咩系統唔係咩外交決定,最起碼俾我地知嘅係噉。
咁個別職員人手入United Kingdom(China)巴打去拗,再高級職員改國籍China咁咪得不償失? 除非挪威移民局/警局唔知,否則佢認定你係英國公民的話根本當初就唔須要申請居留證,居留證只係發俾非EU/EEA公民,所以居留證無可能寫UK,寫得UK一定唔係居留證。卡面寫得UK就係歐洲公民登記證明,而絕非居留證。若果挪威可以寫Hong Kong係國籍的話應該一早寫咗,官方底線應該唔容許寫Hong Kong。咁或者可以爭取一吓United Kingdom(Hong Kong)嘅,不過唔知有無國家出嚟抗議。
巴打你嘅line to take係咩先?
但挪威唔係EU成員國喎
唔係EU,但係EEA,挪威出嘅居留證同其他歐盟居留證同一樣辦。
多謝解釋/澄清
不過居留證上面寫United Kingdom (China)單野好似冇人再follow up
事主唔follow咁點follow呢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