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D都係好深入既問題。必須仔細咁睇返經文點講。
1.1
伊甸園入面有生命樹同知善惡樹
咁知善惡樹邊個創造 創造目的係乜?
唔想比人食點解要放係度?
關於兩棵樹,聖經係咁講:
創世記2:8-9
//8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栽種了一個園子,把他塑造的亞當放在那裡。
9 耶和華神使各種樹木從土地裡長起來,使人看著喜愛,果子又是好的食物。生命樹就在園子中央,那裡還有善惡知識樹。//
聖經對兩棵樹既強調,我同quote 你講既有少少差別。首先係話生命樹就係中間,即係生命樹先係核心,先係重要果棵,先係神想人食果子果棵。然後補充返,唔止既,仲有棵善惡知識樹(不過係咪中間就唔明顯)。
聖經作者強調、神想人食(而且任食)既生命樹既果子得生命,人就冇反應。神講到明唔食得果子果棵,反而好有興趣。
關於田地(「東」邊有伊甸,伊甸其中有園子)同草木既創造,聖經係咁講:
創世記2:4-6
//4 以下是創造天地及其後發生的事:耶和華神造地和天的時候,
5 地上田野還沒有任何灌木,田野還沒有長出任何草穀豆蔬,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種土地;
6 不過有泉水從地裡湧上來,澆灌整片土地。//
呢度有兩點可以留意。第一,聖經並冇興趣交代D野點黎,例如田野就咁就已經係果度。第二,相對於第一章,呢個係人既角度既描述:仲未有灌木草穀豆蔬,個原因竟然係因為冇落雨冇人耕(而耶和華神降雨係耕田既人極之重視同需要既)。
如果睇返原文,「那裡還有善惡知識樹」就只有「And善惡知識樹。」,成句完整句子介紹,唯一語意上有意義既字就只有棵樹個名。所以你問善惡知識樹邊個創造,我會話聖經特登唔提,因為唔想讀者將個重點放係呢度。如果睇返第一章,好明顯就係神創造。而創造目的同點解放果度,都係聖經特登唔講,而且其他經文都冇確實答案。之但係,第二章有第二章既野講。如果將自己既思路取代聖經作者既思路,咁就會越問越遠。如果聖經都唔想講,又點會問到答案出黎呢?
1.2
有自由意志唔代表上帝尊重自由意志
神只容許你用“自由意志“聽從我說話
否則你就要受罰 面對呢個情境
你可以打開哲學書對於自由意志一般共識
呢個係威脅行為黎
而且上帝開出黎既選擇係False Choice
正確答案只有一個
呢部分問題,有三個位同聖經夾唔埋。
第一,要「上帝尊重自由意志」既講法係有一個更高既原則,叫自由意志,然後將神放係犯人欄,你做法官,審判神夠有冇尊重自由意志。按照聖經,冇受造既人可以要求創造既神去尊重/符合/做任何野。相反,人要尊重神。
以賽亞書29:16
//16 顛倒了!陶匠怎能被看作泥土?製成品怎可對製成它的說“他沒有造我”?塑造品怎可對塑造者說“他甚麼都不懂”?//
所以,如果要呢條問題make sense,問題入面既神必然唔係聖經講既神,而係另外人想像出黎既野。咁我就唔能夠由聖經比任何答案你喇。
第二,要受罰,以及帶黎既威脅,根本冇出現係神既呢個吩咐:
創世記2:16-17
//16 耶和華神吩咐亞當說:“園裡各種樹的果子,你完全可以吃;
17 只有那棵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了,當天就一定死!”//
做傷害自己既事會使自己受傷,甚至死,係自然結果,唔能夠睇成受罰。
A叫B唔好由天台跳出去,跳左會死,B自己揀啦,就唔係B揀左跳既話A就攞把槍出黎射死B咁樣罰B,B既死係由高處墮下就會死既自然結果。
經文入面,神既吩咐係話唔好食(警告),因為食左會死(自然結果)。
亞當同女人既死,在於要離開生命既源頭,同神分開(創世記3:23-24),同時都同人關係破裂(創世記3:16)。
第三,自由意志呢個題目(甚至用字本身),似乎都唔係經文想討論既野。數下有幾多節冇引用到就知。
2. 條蛇係邊個創造?
惡魔係原本係天使 但天使同樣係代表神
神默許佢手下教唆他人犯罪
亞當係實行犯 但天使就係教唆犯
但上帝就唔需要負責任?
做老豆既個仔學壞 仲教唆他人吸毒
老豆放棄育兒定點?
聖經首先提到蛇既係呢兩節:
創世記2:25-3:1
//25 亞當和妻子兩人赤身露體,彼此都不覺得羞恥。
1 在耶和華神造的所有田野動物之中,蛇最狡猾。牠對女人說:“神真的說過,你們不可吃園裡任何樹的果子嗎?”//
冇錯,係兩節,唔係3:1一節。
條蛇係邊個創造?
雖然3:1呢個翻譯算好貼近原文,但係唔係唯一既可能性。因為冇標點符號,所以「耶和華神造的」係有可能只放係「所有田野動物」,同蛇完全分開,得到類似「而蛇狡猾過耶和華神造的所有田野動物」咁既可能性。呢個模糊性,相信又係聖經作者叫讀者唔好問「蛇係邊度黎?」既提示。事實上,「蛇」係原文全句第一個字,一野就講左佢係度。所以我又要答返同一個答案:雖然可以估係神,但其實聖經特登唔答,聖經有其他野想講。
惡魔係原本係天使
根據「而蛇狡猾過耶和華神造的所有田野動物」呢個可能既翻譯,「蛇」並冇必要歸類係「所有田野動物」之中,所以連佢係咩都唔能夠完全肯定,總之就有隻狡猾既nachash(音譯)出場,之後同女人講野。事實上,我地認識既蛇係唔識講野,亦都唔係食泥土(真係一條條食泥土果D,明明係叫蚯蚓)。
我搵唔到任何大力支持條蛇原本係天使既經文,如果你有不如講黎聽下?
因為上述原因,我有D消化不良,將唔到你呢條問題同埋創世記段關於nachash (「條蛇」)既經文肯定咁放埋一齊。
相反,聖經既作者用左巧妙既文字,將2:25 同3:1 串連埋一齊。
創世記2:25-3:1
//25 亞當和妻子兩人(sheneihem)赤身露體('arum-mim),彼此都不覺得羞恥。
1 在耶和華神造的所有田野動物之中,蛇(nachash)最狡猾('arum)。牠對女人說:“神真的說過,你們不可吃園裡任何樹的果子嗎?”//
既然特登用讀音相近既字,就係提醒緊讀者兩者既關連,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就算係完滿既關係當中(2:25),只要稍微曲解神既動機或者既吩咐(3:5)而自我膨脹(3:6),後果係死咁嚴重。同時,因為讀音咁似,經文似乎引緊我地去諗「條蛇」(nachash )其實唔係人以外既野,反而更加似係由人果度出黎,就好似人本身既私慾咁。呢一點,同另一段聖經呼應:
雅各書1:12-15
//12 堅忍試煉的人有福了,因為他通過考驗之後,就會得到生命的冠冕;主應許這冠冕給愛他的人。
13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任何人。
14 每一個人受試探,都是受自己的私慾勾引誘惑。
15 私慾懷了胎,就生下罪來;罪長成了,就生出死亡。//
都係果句,自己因私慾而死就唔好賴神。
3. 詩篇51:5 係寫住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羅馬書 5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咁原罪唔係連坐法咁係咩?
既然以西結書講一人犯錯一人擔當
咁無罪可有又贖咩罪?
你引用左兩節聖經,而我仍然都係睇唔出點解係都要講原罪。
詩篇51 既背景,標題比我地知得好清楚,我引上半篇:
詩篇51:1-9
//(大衛的詩,交給詩班長。大衛與拔詩芭同房,拿單先知來指責他,他因此作了這首詩。)
1 神啊,求你按你的忠誠之愛恩待我!按你豐盛的憐憫抹掉我的過犯!
2 求你徹底洗淨我的罪惡!潔除我的罪!
3 因為我的過犯,我自己知道;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4 我犯了罪,干犯的唯獨是你;我做了你視為惡的事。因此你宣判的時候顯為公義,審判的時候顯為清正。
5 的確,我在罪惡裡出生,在我母親懷我的時候,就有了罪!
6 的確,你喜愛內心的誠實;在我內心深處,你使我得智慧!
7 求你用牛至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淨我,我就比雪更白!
8 求你讓我聽見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歡樂!
9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求你抹掉我一切的罪惡!//
大衛係猶大同以色列王。佢唔係有希臘哲學思想既神學家,所以唔會寫神學著作。
大衛寫呢篇詩既之前,做左一生人做得最錯既(兩樣)野,拿單先知去講左個故仔比大衛聽,大衛終於驚覺自己竟然做左一件咁得罪耶和華既事。(撒母耳記下12章)佢既心境係冷靜定激動?一定係激動(經文幫埋我地用左感歎號去表達)。
大衛一個人宣洩痛悔求恩,係呢個情況之下佢講野講到好盡。舉幾個例子:
51:3 大衛既罪係咪真係常係佢面前?照計唔會,否則神就唔會膏立佢呢個罪人做王,帶領全體以色列人得罪神。
51:4 係咪真係只干犯左神,冇干犯到其他任何人呢?當然唔係,佢借刀殺左既烏利亞都仲未計。但係大衛深深知道神一個係最重要,得罪人遠遠比唔上得罪神咁嚴重,於是佢就講左51:4。
51:8 佢傷到入骨。
佢唔想話自己曾經有無罪既一刻,於是就講左你引用既51:5。
大衛咁激講到咁盡既野,如果攞黎做教義套係所有人身上,我會認為唔適合。
(如果適合,又點解唔見有人攞 詩篇137:9 做教義?)
因為爆4000字元,所以下個回覆先答埋淨返既3., 4.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