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中華民國都未識分,
中華民國1949年個時已經因爲喪失大部分領土既實則控制而滅亡左
而台灣澎湖當時係中華民國幫盟軍托管既日本領土直到宜家
係盟軍托管地上面既流亡政府點樣繼承香港主權
法律繼承問題係講實則控制,
事實上清帝國大部分既領土宜家係由PRC實則控制
國際法係視PRC為“中國”
所以英國當年同PRC唔係民國傾係完全無錯
錯就係錯在英國當年無按照聯合國決議比香港公投自決
當然呢個錯有錯著,就變成宜家香港香港仍然係非自治領地,
所以主權係公投之前仍然處於未定狀態
而金門,澎湖,東沙法理上都係“中國”領土來,
不過由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控制,
而香港流亡軍團同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都係非國家武裝團體
係金門,澎湖,東沙地位平等,
但係台灣澎湖,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就係盟軍既托管方
由於台灣法律地位上面係盟軍托管地,
根本美台根本就唔需要直接建立外交關係亦可以介入台灣事務
香港流亡軍團要去台澎,盟軍係可以反對
但如果係外島交涉對象就得中華民國流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