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得兩條路
1. 反口唔借,但係我估果兩個月租金已經係樓價到減左,而且賣家新屋未住得,佢要搵地方短租幾個月仲要搬兩次,就算你比番果兩個月租金佢,佢都一定唔願意。因為二手樓係現況成交,你要冒既風險係佢破壞裝修。
2. 照借比佢,但要搵AA拎留份協議睇清楚,另外同佢簽多份協議講清楚啲責任問題,借完兩個月不得再延長etc。當然呢個做法都一樣有其他風險。
大家分析完,邊條路就樓主自己揀啦
我揀2算 我都唔想搞大件事。佢地有大有細。應該唔會太玩野⋯ aa話會再簽份「租約」 , 但租金寫0 ,會比按金。
你揀2,叫aa開份租約寫返租金係佢減俾你果筆錢除2,之後你收返佢按金,再開返兩張收據俾舊業主,一張係收到佢按金,第二張係收到佢2個月租金,咁樣得唔得?
Aa話租金要寫0
正常份租約唔見得光,點解要寫0?
當「借」比佢wo...
反正唔見得光,夾AA叫佢改返做俾錢短租,只不過份租佢係樓價減左俾你,你寫返張收據俾業主當證明咪得
依家份野見光第一個死一定係個AA
1)減左樓價=比小左印花稅=逃稅
2)簽左自用聲明,之後借左比個三唔識七,false declaration
3)合約話交吉成交,但係就冇交吉到,false declaration
其實咁做已經構成左有有意圖瞞騙,係中欺騙
夠要入去坐
唉 我唔諗啦..唔係我日日都訓得唔安樂
三思呀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