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玩野的話,可以叫佢交吉比你,成交日收鎖匙,之後一日先「借」比佢![]()
完全符合哂買賣協議同埋份「借樓」協議
而家就係同佢講緊交吉後「借」層樓比佢個風險好大
1)並非自用,按揭問題
2)成交日收樓後,借層樓比佢期間法律問題
3)「借」層樓比人果時,間屋發現問題(爆水管etc)邊個負責維修?
等等
而家得兩條路
1. 反口唔借,但係我估果兩個月租金已經係樓價到減左,而且賣家新屋未住得,佢要搵地方短租幾個月仲要搬兩次,就算你比番果兩個月租金佢,佢都一定唔願意。因為二手樓係現況成交,你要冒既風險係佢破壞裝修。
2. 照借比佢,但要搵AA拎留份協議睇清楚,另外同佢簽多份協議講清楚啲責任問題,借完兩個月不得再延長etc。當然呢個做法都一樣有其他風險。
大家分析完,邊條路就樓主自己揀啦
我揀2算 我都唔想搞大件事。佢地有大有細。應該唔會太玩野⋯ aa話會再簽份「租約」 , 但租金寫0 ,會比按金。
你揀2,叫aa開份租約寫返租金係佢減俾你果筆錢除2,之後你收返佢按金,再開返兩張收據俾舊業主,一張係收到佢按金,第二張係收到佢2個月租金,咁樣得唔得?
Aa話租金要寫0
正常份租約唔見得光,點解要寫0?
當「借」比佢wo...
反正唔見得光,夾AA叫佢改返做俾錢短租,只不過份租佢係樓價減左俾你,你寫返張收據俾業主當證明咪得
依家份野見光第一個死一定係個AA
但如果借超過5成 其實係唔可以出租
出租俾銀行/HKMC周到機會大d定寫你0租結果2個月後果家人依然霸住你間屋仲要1蚊都唔駛俾呢個機會大d?
老實講,2份「合約」都肯定唔出得街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