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返資料先,太似隨口亂噏
係超額就用12個月嚟計
[b]2. 花紅/雙薪及佣金/津貼
年終花紅/年終雙薪:應以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從現職所 收到的年終花紅/年終雙薪的每月平均數計算。(例子:若在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期間所收到的雙薪是港幣 12,000 元,應除以(÷) 12 個 月 = 每月平均港幣 1,000 元。)(如發放時入職不足 12 個月,則將總額以 相應入職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
非年終花紅/非年終佣金及各項津貼(例如:房屋津貼、交通津貼、膳食 津貼、醫療津貼、教育津貼及辛勞津貼(厭惡性職務)等):應以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共 6 個曆月的每月平均數計算。(例子:若 在2023年2月1日至 2023年7月31日期間的加班津貼共港幣3,600元, 應除以(÷)6 個月 = 每月平均港幣600元)。
若在2023年2月1日至 2023年 7 月 31 日期間所得的非固定收入轉為每月平均數計算後,其家庭總收 入超過入息限額,則有關人士可將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共 12 個曆月的非固定收入轉為每月平均數計算。(如發放時入職不足6或12 個月,則將總額以相應入職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