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國家既工作經驗都會計。
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EE)對工作經驗的要求,主要在於主申請人[1]的工作年限和工作種類兩點。
工作年限:分為3檔,包括1年以下、1~3年、3年以上,主要會影響「適應性因素」交叉評分;
工作種類:幾乎沒有要求,這裡的「幾乎」是指一個很寬泛的要求,只要在加拿大移民局的工作種類列表中就可以;
對於上述工作年限,這裡還有三點說明[2]:
工作經驗所要求的年限是指全職工作年限,如果有兼職工作,需要經過一系列計算轉換為全職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是指在同一「工作種類」下的工作經驗,且至少連續一年,在這期間可以跳槽,但不能間斷,且工作職能需要保持一致;
滿足上述條件(2)後,對於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期間可以跳槽,可以間斷,可以更換工作職能;
另外,工作經驗分為「加拿大工作經驗」和「非加拿大工作經驗」。由於加拿大工作經驗會大幅降低申請難度[3],但同時絕大多數申請人都沒有在加拿大工作過,所以我們這裡假設申請人沒有加拿大工作經驗。
加拿大工作經驗評分[4]
如果申請人只在加拿大以外的其它國家工作過,沒有在加拿大工作過,那麼工作經驗不會在此直接加分。不過別急,大多數人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