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應該理解為", 因為我唔係交加街38號, 我用字面解.
而比如有人話 "肥婆都係仆街", 而呢類意思, by context 都唔會係講緊"無一遺漏地"每一個肥婆都係仆街, 亦唔係真係講緊肥婆真係一個好人都無. 而係general 嘅意思.
問題唔係理據嚟. 你要反駁我的話, 唔該畀出理據, 而唔係問題.
無指名邊個人係PR, 咁邊度會有人需要自證自己唔係pr?
你問乜鳩?
你仲要為你#268 打稻草人, 死撐到幾時?
TomDwan(撐燒) #72497, 你#222 嘅因人廢言, 你仲迴避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