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あおやまとおり
2019-07-30 23:21:32
推
同意宜家律政司係玩政治檢控, 我地好難玩, 所以一定要美國幫手, 幫政府既律師, 要令到佢去唔到美國
ALGOT
2019-07-30 23:22:39
原來法官睇法係咁
我對奶好鬼敏感
2019-07-30 23:22:42
到底有冇啲律政司的alternative去告克警?
基本上而家條path係警察>律政司>法庭係唯一嘅渠道去令到犯法嘅人受到適當嘅制裁,但係如果犯法嘅係警察呢?基本上呢個所謂法治社會嘅path就已經崩潰?咁香港仲係咪一個法治社會?
利伸:小市民唔識法律
大阪亂四郎
2019-07-30 23:23:25
上訴終審要幾耐?
李純揆
2019-07-30 23:23:43
原來咁易入
哈普萬尼
2019-07-30 23:24:09
推
2033
2019-07-30 23:24:30
push
恭介同學
2019-07-30 23:24:46
好長
世界存在奇蹟
2019-07-30 23:24:54
push
右腳奧斯爾
2019-07-30 23:25:55
而家刑事起訴權係律政司(DoJ)度,告唔告完全depends on DoJ,當年胡仙案可見一斑(有興趣可google)
的確係有私人起訴權,但係花費極大,搜證困難,唔容易做得到
美極老泥6.0
2019-07-30 23:26:08
推
欲哭有淚
2019-07-30 23:26:22
推
處女坐處男
2019-07-30 23:26:41
推
一個人走路
2019-07-30 23:26:47
聽日去法院
電話無啦
2019-07-30 23:27:22
未上CFA都未知嘅 呢份判詞同梁天琪嗰份其實都無乜探討過破壞社會安寧呢一點
招顯聰案反而會有更多著墨
但呢個唔係法律問題 係政治問題
相信44人有好多未必有足夠證據無合理疑點 但目的都唔係為告得你入 而係要嚇鳩你
燒肉炸炸聲
2019-07-30 23:27:36
可以解讀為後排和理非都可以告得入暴動?
執頭執尾
2019-07-30 23:27:48
44個人集體去海外尋求庇護嘅回響重可靠過依靠香港司法制度,但經過台灣同德國庇護單野後,政府應該會警惕咗好多,點都唔會俾佢地保釋,就算有保釋都禁止出境
森巴偉利安
2019-07-30 23:27:53
本身條法例for維穩 而家係政府本身同執法問題
黑暗中的光
2019-07-30 23:28:14
瑪莎之反擊
2019-07-30 23:28:38
條law 有bug
仆街, debug 呀
仲有元朗果班全部暴動呀
一係攬炒
一係全部放生
律政師出聲呀仆街
成個制度有bug DLLM
你有找幸福的自由
2019-07-30 23:28:39
有用post就無人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