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不嬲都係由寄出嗰個郵政機構負責,而唔係收件嗰邊㗎啦
claim賠償皮已收
HK Post 要我提供
1. 收件人無過件既聲明書 (HMPO唔會同RM聯絡, 又點會幫人做呢D野)
2. 重置費用收據/發票
2好值得講下, 即係第2次申請BNO既費用
其實我已經俾左credit card statement佢show左HMPO charge過我, 咁亦都同收件人名稱係一樣, 但不被接納
我打去HK Post問, 我話無申請第2次 (因為都未過application deadline), 我問你地唔係針對唔見左份件去做賠償咩?
你唔俾我有陰影唔敢再寄野所以無第2次申請咩?
同埋入面全部文件, 點衡量金額? 就算知金額又提供唔到收據
以上兩樣野缺一不可, 所以皮已收
但CS姐姐話即使賠償申請接納, 都係HK Post賠, 而唔係RM
寧願賠償都唔追查下發生咩事
萬一真係RM錯咁咪幫人食死貓
最後問CS姐姐咁我其實係咪只可以等運到, 睇下份件會唔會有一日寄返俾我
佢答我係
故事就黎到呢度
再加埋上次你嘅tracking info都証明咗係香港郵政嘅問題
你如果有寫return address嘅話應該有朝一日都會退返比你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