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常以“聖靈的啟示"、“天父的聲音"來說服受害人,又指責跟隨方仁成(音譯,韓國一個叫“教會改革實踐聯隊"既機構,方仁成係入面既阿頭咁)的並不是通向基督信仰的正軌。
可見他是以宗教為理由接近受害者,讓她們放下戒心,然後乘虛而入。
孫氏的妻子大概知道孫氏有暴打受害者。但因事發後傳出他們離婚的消息,所以搜查隊覺得他的妻子應該不是同黨。
在奇案節目訪問她時,她卻以“我不敢說什麼"為由拒絕採訪。(點睇佢都似知情 )
在法庭上,孫氏承認殺害了金智賢,但他重複主張自己並不是犯下謀殺罪,而是傷害致死罪。因為傷害致死罪最多只會判三年刑期。
金智賢住所的前主人-姜氏夫婦
金智賢在任職教師時的住所前主人為姜氏夫婦。丈夫姜氏與孫氏是高中同學,為熟知彼此傷痛的關係。由於孫氏深知姜氏的難處,所以自自然然形成了他們的從屬關係。
(補充返一點,孫氏同姜氏唔係畢業後一直聯絡既關係,係三年前孫氏無啦啦搵返姜氏,然後開始對佢既控制。當時姜氏夫婦已經結咗婚十零年,有個仔既)
而漸漸孫氏以房屋主人的身份吩咐他們做事。特別是命令他們做家務(金智賢嗰時試過被孫氏命令要幫手照顧佢個仔)時,會像對待奴隸般暴打姜氏。(煮飯、洗衫都係姜氏幫佢做,但佢心情唔好就會打姜氏)
姜氏夫婦的夫妻關係被孫氏用計離間,他先分開兩人,不讓他們接近對方,然後再各自向他們說詆毀對方的話,誘導他們離婚。
最初姜氏的妻子真的以為丈夫如孫氏所說,主動提出離婚,後來知道事實時憤憤不平。(有d報導話孫氏老作,分別同佢地講話對方有第二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