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非犯案動機
這對年老夫婦擁有十數億計的財產(韓圜,唔係港紙,但都有幾百萬),沒有查出與人結怨的線索。
屋中抽屜內的物品完好無缺,較特別的是犯人把名錶拿出來又完完整整地放到床上,行為雖奇特但可以見得他並不以金錢為目標,也不是以性侵犯為目的犯案。
玄關、窗等等沒有被侵入的痕跡。
要進入住所只有三個方法,按門鈴等屋內的人開門、拍卡或按密碼。
受害者家中使用最新型的保安裝置,如果有人按下門鈴,外面會自動拍攝按門鈴的人,但案發當日並沒有任何人按過門鈴。
使用住戶證及密碼等等都會留有記錄,但同樣沒有發現使用過或曾刪除的痕跡。
或者兇手並非於當天才進入死者家中,而是早已埋伏等待動手時機,於是警方翻查案發前一周的閉路電視,卻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線索。
跟住落黎會詳細少少講下案發當日cctv既記錄,今日出到呢度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