鋤頭作為武器非常不實用,但對付僅得蠻力的農民綽綽有餘。
「佢身體刀槍不入嫁!」農民大叫。
不一會,已經沒有農民敢於應戰,全都倉皇失措地逃跑。
我除了些輕微的外皮劃傷,以及衣袍破損外,幾乎沒什麼影響。
我徑直走向兩層大宅,一腳把木門踢開。
「呯」木門安然躺下。
先迎接我雙腳的是張波斯地毯,其後是看得人眼花撩亂的金色裝飾品。
金毛本人,似乎對金色製品情有獨鍾,餐具是用金製作,農具也用金製作。
我全屋搜索了一次,發現屋內沒有人,卻有個通向地下室的門。
當然,那道門把我拒於門外。
「咚咚咚」我敲響那道門。
「喺入面?」我喊。
「你入到嚟。」金毛聆聽到我的說話。
「佢哋一把槍都無,好難擋得住我。」
金毛忽然笑得有點瘋癲:「嘿嘿,俾槍佢哋會作反。」
「我咁遠嚟到,你唔打算出嚟招呼我?」
「你可以放棄,我可以一世都住喺下面,無論咩誘惑咩威脅,我都──」
我插話:「即係你唔在意自己塊鴉片田?」
「……」
「咁我燒咗佢。」
要讓金毛出來,得用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