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更替從來都唔係減法而係加法
消費者一定係用加法比較新手機同舊手機多咗咩優點加上去嚟決定買唔買新機
但罪大依家比我感覺好似係用緊減法 將SONY四粒字比100分佢然後每個缺點扣分 扣完之後好似都唔係好多缺點姐咁樣
果日event我都同Sony Marketing講 mark VI唔係唔好 但對於我依個mark V用家嚟講好似完全零吸引力 我想upgrade既野你比唔到 你拎嚟做賣點既我唔太需要 連特別色依樣索粉最易衝動落搭既gimmic都無 無我mark III>V果陣果種屌我想換機呀既衝動 (Mark IV我當佢唔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