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doc有寫,FAQ亦置頂咗!
揀1確實係交少啲嘢,主要原因係有關資料係由hmpo多年儲落,所以相信格式等跟已有標準儲存,而PE只要入系統翻查,一目了然!加上相關申請人應該以當地人為主,一般資料都應該相對update並合乎格式。
但舊bno資料由當年入境處負責,有關資料格式相信有所不同,而當年資料亦未有全部正式儲入系統中,變成中間需人手處理,相信為續證時,無需於舊資料中找回申請人個人資料,所以當新申請統一查問三代,亦要求交出有關資料文件,以便利重新輸入系統,其他非hmpo或其前身發出嘅護照,亦以相同形式處理!而點解有舊證快咁多,咪應該利用咗舊證作主要背景資料入機,只需驗過為正本,亦實核咗申請人正確(如副署),如交齊其他個人文件如出世紙,未必再查原有記錄,所以一般可以好快批出嚟。
由於每個人背景唔同,選項1有機會要求更多文件,尤其是included child嘅lost case!亦有因為無副署而需補交,並轉為紙本處理,相對時間長咗亦麻煩咗!由於部分人為免麻煩,貪方便而揀咗選項1,只能講風險自決,後果自負!當然誤選嘅人亦大有人在,實際上除咗時間可能耐咗麻煩咗之外,唔會因此而拒絕申請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