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風暴中,科大學生周梓樂案,周末我進入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勘察之後,疑點眾多,以下從頭析論。
首先現場的地形:多層停車場與周梓樂居住或當夜駐在的富康花園之間,有一天橋走廊。並作啞鈴形狀(圖一):
11月3日星期日晚上10點多,街頭示威開始。午夜即11月4日星期一凌晨零時10分,周梓樂由富康花園去停車場。
以下推論,全部根據警方公布的資料與到目前為止商場發放的錄影帶歸納:
隨後的半小時,周同學在停車場2樓徘徊,正在使用手機。手機最後上線,在凌晨 1時。
這一部份並不太重要。關鍵在於凌晨一點,周同學離開尚德停車場2樓,通過天橋走廊,返回富康花園。
但走了一大半,卻忽然折回,重返停車場2樓,錄影帶顯示, 1:02分,周同學正在2樓的汽車斜坡走上3樓。
但1:05分,周已被發現重創昏迷復生月停車場2樓欄牆外的走廊。
全案關鍵,在於這短短4分多鐘內,發生了什麼事。
停車場3樓的水泥欄牆有三呎多高,不可能倚牆失足墮斃。但他卻昏臥下層。只有兩個可能:意外、他殺。
自殺的可能性,完全排除。若是意外,則他為何要在1:00重新返回停車場,走到3樓?只有兩個可能:
1,周同學壓力太大,忽然想回到停車場玩一回Parkour。
2,1:00他收到朋友短訊,叫他返回停車場,找高處觀察。他發現3樓的欄牆看不見街道,決定回到2樓,但懶得走樓梯,決定由3樓圍牆跳下去。
但現場可以目測,一層樓那麼高,周同學平時沒有做過特技演員,周圍平靜,他可以用旁邊的樓梯,而不是如頑童一樣跳下。
事後有人發放資料,指出那道欄牆在視覺上有誤導,令人以為牆的另一端是平地。但其實這層樓的另一邊另有欄牆,外為2.5樓。兩牆不可蓄意混淆:(圖2與3)
除了意外,剩下的就是他殺了。
周同學回到3樓的時候,遇到至少兩名兇徒伏擊,短時間內快速制服,不確定周同學是否清醒的狀態下,被抬起越過欄牆向2樓擲下。
但這樣做,是為了謀殺還是懲罰?只有一層樓的高度,周同學生還的機會極高,事後完全可以指證。不論是殺人還是懲戒,此是愚蠢的下策。
行兇之後要逃離,錄影帶並無記錄。若要避過360度的錄影機掃拍,必須事先審慎預謀。但周同學已經離場再折回,即興返回3樓,有很高的偶發性,預謀在3樓伏擊,可能性極低。
另一可能,是3樓的樓梯間有防暴警察或便衣埋伏,以防暴徒出沒。遇到折回的周同學,雙方對峙,衝突而追捕,周同學不顧安全,情急跳下3樓的欄牆。
但同樣,若有這種情形,錄影會錄得到。而且短短一兩分鐘,時間極為短促。
警方的說法,是當夜只來過停車場兩次。一次在午夜前11:30左右,發現平安無事之後撤走。另一次,就是在凌晨消防員先到場急救周同學後,警員才抵達。
警方第一次到場後,有沒有留下兩三個埋伏防守?目前只能假設:沒有。
所以只能又回到意外失足的那個可能性。
但是領匯又發佈了當夜稍後,凌晨兩點,有兩名市民不約而同,在3樓地點企圖翻跳牆欄,「以為」外面是2.5樓處的淺矮地面,幸好皆身手敏捷,有驚無險,懸崖勒馬,安全無事。
換言之,這個停車場的3樓欄牆,長期有高度的視覺誤導,一夜之間,可以隨時製造三名意外失足墜下的「周梓樂」,而這一夜,其中兩人大難不死。
若風險如此之高,一年之中,險蹈此死亡陷阱之過度活躍症人士,當有上千人因而不幸捐軀。是否商場的經營者早應有發現,在牆壁貼滿「此牆後有十五呎高,切勿攀爬」之溫馨提示?
這就是必須開死因庭的原因。尤其醫護人員的醫療報告,以及獨立的法醫解剖報告。
再強調一次:以上推論,全部根據警方公布的資料和目前得到的錄影帶為依據。有否延誤了救治,則屬次要的第二爭議。
關鍵在於:凌晨一點開始至凌晨的4分多鐘裏,周同學發生了什麼事?
追究真相,並不是所謂的消費死者。1963年美國總統甘迺迪遇刺,總統的頭蓋骨圖片、血衣,日日對外公布,因為一顆「魔術子彈」(The Magic Bullet )的力學,出現奇怪的反常狀態。
若錄影帶已經公布完畢,剩下的微弱證據,只有周同學手機裏,最後上線時零晨一點,他收到的是什麼短訊,或導致他重返停車場。雖然那個短訊,可能只是他的母親叫他回來睡覺,很晚了。
但周同學永遠不會回來了。
我們希望,天長夜永,周梓樂之死不會成為香港史上類似JFK的第一懸案,只有真相大白,方可保障社會公義,令周同學真正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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