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入面嘅解釋
34節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在會中』原文是指在眾教會中,而不是指在聚會中;『要閉口不言』指不要說越權的話。
「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初代教會的慣例,向來不准婦女作權柄式的施教,不許女人用權柄轄管男人(提前二12);她們可以站在蒙頭的地位上禱告或講道(參林前十一5),意即在弟兄們的遮蓋下向主禱告並為主說話(參徒二17~18;廿一9)。
「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律法』泛指舊約聖經;舊約聖經的一貫教訓,總是要女人服從男人(參創三16)。
35節
當時的人以婦女拋頭露面公開說話為可恥的看法;同時古時婦女教育水準較低,對道理的領會力也較差,有可能所問的問題也較幼稚;再加上哥林多婦女信徒認為在基督裏男女平等,喜歡在聚會中質詢、爭論,所以成為聚會秩序的一大妨礙。
保羅在本節的吩咐,乃基於當時的背景,建議姊妹們要把心中疑問留到返抵家中才向丈夫提出。
所以聖經係提倡在不違反聖經原則同其他價值觀下,女人係要順服男人(尤其係夫妻關係中),呢種價值觀雖然唔同依家嘅價值觀,但基督徒嘅價值觀係應該同世俗唔同,如果價值觀一樣就唔可以作鹽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