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智文有份搞 「1941年香港戰役空間史研究計劃」
用動畫配合歷史檔案敘述嚟重構香港保衛戰嘅情況
有興趣可以睇埋
https://digital.lib.hkbu.edu.hk/1941hkbattle/zht/map.php
除左最早期個啲都有興趣 早期個啲已經睇左簡史港識多士有本《香港柒錄》幾得意
唔係講啲歷史大事而係講返啲香港史上發生過嘅有趣小事
「按照歷史進程及特質將女性主義劃分為十一類: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存在主義女性主義、激進女性主義、精神分析女性主義、女同志理論、生態女性主義、後現代女性主義、國家女性主義及後殖民女性主義。」
起源:挑戰男尊女卑傳統的婦女運動。
定義:終止女性的附屬地位或者建立女性主體性的種種作為。
總括成因:一旦認知到女性的次等地位是人為的、社會建構的,而非天生的、自然的,才可能以人的力量來扭轉。
一、分析男女不平等的現象,或女性的次等處境。
二、以女性觀點解釋其原因。女性主義者著重於社會文化因素,使得改革顯得不僅可能,而且可欲。
三、尋求改變。不同流派的女性主義者根據各自對人性與社會的理解,與對理想社會的想像,提出漸近式改革或革命性變革的方案,以達到男女平等、女性解放或建立新文化、新倫理、新制度的目標。
「非女性主義學者雖也曾注意到兩性社會處境和心理狀態之異,但他們往往以生物決定論,也就是女性先天有缺陷,或者以交換理論來解釋,指女性為了延續種族而自願放棄自主性,以換取男性的保護與供給,最終得到女性地位無法改變或不需改變的結論。」
「自由(個人)主義女性主義在時間上是所有女性主義的起點,在理論上也成為之後其他各流派的出發點,或批判改造的對象。十八世 紀歐洲啟蒙時代,受過教育的女性,被新資產階級男人反抗君權所啟 發,在私人生活中質疑男權的神聖性,要求與男性平等的權利和個人 自由。新生的自由主義崇尚理性,主張人之異於禽類是因其具有推理 能力,而非徒具人之形體,所有人在接受教育後都具備同等的理性, 故應平等相待。個人基於理性,能為自己做最好的決定,追求自我的 利益,所以應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個人意志不從屬於他人(如君 王),個人自由亦不應受他人干涉;國家對個人保持中立無偏的態 度,保障人人享有平等機會,以及個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和自由;國 家的權力只在公領域運作,不應涉入私領域。只是他們論述中的個 人,往往僅限於特定種族(白人)、階級(有產者)、性別(男 性),女人被視為男人的附屬品,而非平等的公民。男性思想家被習俗賦予的性別優勢,終究成為其難以破除的性別盲點。」
「十八世紀英國的吳爾史東( Mary Wollstonecraft, 1759- 1797)首先在《女權辯護論》(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1792)一書中,將自由主義的理念推及至女性,強調女人 與男人無異,皆具有理性思辨能力,是習俗和兩性差別教育造成了男 女不平等。為消弭人為的不平等,女性應獲得同質的教育,在人格和經濟上獨立自主。十九世紀英國的約翰.米爾(John Mill, 1806- 1873)和其妻海莉.泰勒(Harriet Taylor, 1807-1858)主張, 人除了衣食,最大的需求是自由,有自由才有尊嚴,才能感到人的價 值。男女任何一方受到壓抑,都會阻礙人類進步,違反其主張的功利 (utilitarian)自由主義乃是追求最大多數人最大幸福的原則。米爾首 先在英國國會主張婦女投票權、全民義務教育和民意代表的比例代表 制。同時代的美國婦運除了爭取女性投票、公開演講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 婦運領袖史坦登( Elizabeth Cady Stanton, 1815- 1902)更主張實質平等,應尊重性別經驗的差異性。曾為黑奴的婦 運者特魯思(Sojourner Truth, c. 1797-1883)則以其自身遭遇, 刻畫出種族和性別的多重歧視。一九六三年傅利丹(Betty Friedan, 1921-2006)藉《女性迷思》說出美國中產女性困居家庭的苦惱,一 九六六年組成「全國婦女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 NOW),「帶領婦女全面加入美國社會主流,與男性以完 全平等的夥伴關係行使所有權利」。一九七○和八○年代,臺灣的婦女運動受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影響,如「先做人,再做男人或女人」、「人盡其才」、反對婦女保障名額、修改法律中的性別歧視等主張,都展現追求與男性平等的精神。」
「二十世紀後期,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受到激進女性主義啟發,開始 重視個人的多元差異和交叉位置,主張擴大公領域的範圍,提升國家 照顧弱勢的責任和權力,例如家暴受害者。同時,有鑑於個人自我實現的機會深受經濟影響,也注重分配的公平性,倡議以補償性的制度,強化實質平等;在法律方面,則由修改性別歧視的法律,轉而以立法積極消除歧視、矯正不平等。早期的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鼓吹公領域對女性開放,卻未論及私領域的分工重組。一九八○年代後,終 於體認到齊家治國一肩雙挑之不易,而提出家務分工、彈性工時及減 輕男性養家重擔等主張。其他女性主義者往往批評她們承襲了自由主義的盲點,如:一、過分崇尚男性價值,重視心智勝於情感與身體; 二、強調個人先於社會,區分公私領域;三、注重抽象的、形式的平等,未顧及性別內部差異。然而,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的性別身體和性別經驗有別於男性自由主義者,現實經驗的落差必然會發展出不同的性別視野。自十九世紀起,她們除了主張開發女性的智能,也重視鍛鍊體魄,視其為女性獨立自主的必要條件;二十世紀後,更要求公權力介入改善弱勢者的生存條件和私領域內的權力關係,以保障個人的自由選擇權;到了二十世紀後期,考慮到性別之內的種族、階級、 年齡、性傾向等差異,主張國家應負起消除所有形式歧視的責任。」
「這種男統治女、男性享受女性無償勞務的傳統 , 不論稱為「性別系統」( gender system)或父權,都牴觸了自由主義所標榜的核心價值,受到所有派別女性主義的挑戰。」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雖源自自由主義,卻因為性別身體/遭遇的差異而不得不質疑男性統治/理論的正當性,也使得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和自由主義產生了在性別觀點上的根本差異。」
「女性主義者一方面要求貫徹傳統自由主義中自由、平等的理念, 不應該因性別而在實踐上有所區分,另一方面也意識到男性主導社會制度的性別盲點,必須調整制度才能提升性別敏感度。」
「女性主義的基本立場在於挑戰男性的絕對權力(以及任何絕對權力),和自由主義的物質基礎不 同,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對個人的定義,建立在『性別身體』之上,因此其社會分析和政策建議必有別於自由主義。」
「十八世紀的男性思想家們雖然 在理念上反對如君權、父權等絕對的權威,倡議以情感為基礎的伴侶婚姻(companionate marriage),卻看不到婚姻中男權對女性的壓迫。」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則主張男女之別在於性,女人生來就為了取悅男人,她在家庭中的妻、母角色也不容個人自由,因此教育女性的方式與男性不同,應從小施以賢妻良母的教育,長大後成為順應男性的好伴侶(13-14)。」
「男主女從的關係未能改變,除了不易動搖的傳統,也根植於男性不願放棄特權,米爾指出「因為大部分男人還是無法忍受和女人平起平坐的想法」(Rossi, 1970:181)」
「反對平權者站在保護婦女的立場,訴諸多數女性對改變現狀的恐懼,指平權修憲案將動搖傳統性別角色、無職業技能的家庭主婦將失去依靠、 女人需和男人一樣服兵役、離婚得不到贍養費、男女公廁將共用……」
「平等機會、相同權利、獨立自主、消除歧視,是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和主流社會對話時,所採用溫和的、自由主義的語言。」
「她有自我決定的天賦權利,每個人是自己最終的依靠。」
「讓女人成為與男人完全平等的公民。」
「爭取以法律來保障與男性平等的實質機會。」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追求體制內改革,因此也被稱為改革派,她 們除了要求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機會之外(形式平等),也要求政府重 視男女生理和社會處境之異,調整制度、補救差異,讓女人得到與男 人平等的發展機會(矯正式平等),因而催生各種提供女性優先機會的矯正性措施(affirmative action)。」
「由於女人為家務所困,無法像男人一樣外出工作,政府應提供平價托兒服務,以減輕其育兒負擔。」
「然而若僅調整女性角色以及要求國家分擔女性的育兒工作,卻不要求男性改變,仍是延續傳統的性別分工,也無法解決現實的社會問題。」
「職場中大部分工作的設計都是假設工作者不必負擔照顧責任,結果造成不論在哪一個層級,肩負照顧的人都比不需負擔者缺少選擇。」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主張,政府有責任確保照顧者的個人自由不致因需要照顧家人而被過分干擾。政策建議包括親職假、政府補貼的高品質托兒服務、彈性工時、照顧者津貼等。也有人提倡除了女人和政府外,男人也應當共同承擔照顧責任, 不論家庭外或家庭內都不應根據性別分配工作,成年家人應共同分擔有酬和無酬的生產和再生產勞務;兒童自小在家中應養成性別平等的 觀念。」
「不再要求女性以傳統男性價值為標竿、遵循其行為模式,如強調「階層化權力、個人權威、發號施令和工具理性的領導模式」,而是要求男性調整其角色,向傳統的女性特質傾斜,學習溫柔、被動。換言之,男女都應培養當時心理學界主張的雙性化人格特質,既剛強又溫柔,雙方攜手改變社會價值、領導風格、組織結構,謀求事業和家庭的平衡,讓男女都能在公私領域感受到自在和成就(Tong and Botts, 2017:29-30)。」
「全婦組檢討初期向男性看齊和認同主流的立場,不斷自我調整,重視女性個人身分的多元差異(diversity, 如年齡、膚色、種族、階級、宗教、身體能力、性別認同、性傾向……) 和交叉位置(intersectionality, 一個人可能同時具有多重身分,如 黑人、女性、穆斯林)。」
「女性的自由選擇權,常因經濟原因(如貧窮女性化)、就學、就業的性別歧視和刻板印象 (對某些弱勢族群特別嚴重,如新移民女性)、文化的單一價值(如 職業區隔、性別特質)等因素而受到嚴重限縮,女性個人無力對抗這些外在環境的限制,需仰賴公權力建立實質平等的制度才可望消除。
至於內在的自我設限,則應發掘女性缺乏自主性的心理因素,提升判斷力和想像力,使其自由發展自我和實驗生活,否則女性的生命選項仍將落入既定的框架。」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在體制內漸近式的改革,缺少結構性分析,簡化了問題。」
「在個人主義和平等主義的表象下,其實暗藏著男人宰制女人的不平等社會結構。公領域的社會契約是男性間的兄弟(平等、非父權)合約,其實是建立在性別契約的基礎上。而性別契約也是男人之間的約定,規範他們如何近用女人、建立個人的私領域以及其中的父權統治(Arneil, 1999:56)。所以社會契約雖是男性家長間平等的合約,其先決條件卻是不平等的、父權的性別契約。」
「中華民國是世界上首先在憲法中保障女性民意代表當選名額的國家。」
「女人有權上斷頭台,就有權上演講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