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幾,Monnie的奪命追魂Call終於到來,證明世事卻不容我們有片刻逃避,而且逃避不但可恥,更多時候是沒有用的。
我戰戰兢兢的按下接聽,話筒的另一則一片靜默,如像等待著我率先開腔,於是我裝作睡眼惺忪開口之際,Monnie不慍不怒道著,
「夠啦,唔使再扮啦。」
「下?我.....真係啱啱瞓醒咋喎。」
「係咩?」
「你唔信我?」
「係。」
那聲「係」,大概是Monnie在整段對話中語氣最重,縱使沒有發怒但已經讓我沉默;
「咁.....我可以點?」
Monnie不置可否,只是笑了一聲。
「咁係咪應該完?」
我沒有回應,也許在那個時候我該說點挽回的說話,可是當我挽回的一刻便會把整個謊言不招自破。
而且在那個時候道歉有用嗎?縱使有用,那怕日後她的心裡還留有一根刺,怎麼也撫不平。
但後來我明白到,人生上的憾事,大多是放棄不該放棄的,堅持不該了堅持的。
我支支吾吾「嗯」了一聲,Monnie見狀淡淡地的答道,
「咁你唔好後悔。」
話音剛落,電話便掛掉,在那個瞬間有些畫面在腦海掠過,很平淡,平淡得只是一些日常,後來我才明暸那些平淡日常的意味。
沒有掌摑,沒有淚水,亦沒有發自內心的剖白,我們就這樣分手了,很「兒戲」吧?
對不起,這部不是電視劇,這是現實。
也許,這是對彼此也好的一個抉擇吧?或者這也是將錯就錯,至少在彼此價值觀分歧前完結。
我......沒有做錯,只是我處理不太恰當吧?
內疚?不捨?也有一點吧,畢竟曾經也相愛過。
她說,面對悲傷,沒有淚水並不代表甚麼,可能那些淚水一點一滴漫過未來的人生;
感受不到揪心也不等如看開,也有可能那股傷楚來得很慢,慢得我們後知後覺。
待續!
(突擊出文視乎在線人數同正評,而每50正評出多一次每日一篇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