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死撐死loop
上面講過97前香港係英國領土。英國係用common law. 英屬香港政府譯過,就算去到英國法庭,都會接納“英國公民”係由“British Citizen”譯過嚟。死撐都搵好少少理由啦
谷行條野你件垃圾由上個post 嘅#346 開始, 拖到(2)#258都唔clarify 唔到"英籍", "英國公民" 嘅定義, 但就要死撐足7日
答到未呀? 無料到就收皮啦, 仲要死撐
尤其是因為你上個post 嘅#346 個reply 顯示你根本連基本定義都有問題. 唔好不斷迴避不斷轉移視線
上個post :
http://lih.kg/fEwEe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