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所有97前香港出世, 符合BNO資格既人,
其實都應該擁有BDTC權限, 但BDTC係被強行剝奪轉成BNO.
而家既BNO基本上就係由BDTC轉過黎, 300萬, 一啲都唔少.
呢班人喺拎BNO之前既護照, 你可以上網查下,
係無oversea字樣, 一本正式既英國護照黎.
甚至無拎BNO, 但97前喺香港出世既人,
法理上都應該擁有BDTC -> BOTC既權限,
人數亦都相對少。
所以, 呢句說話, 希望你收返.
當年既香港, 係中英美三方默契之下既緩衝地帶,
中方唔喺香港搞文革, 英方唔喺香港搞親英教育/民主化,
當時極多移民人口, 而且經過二戰受日本侵略, 民族主義膨漲,
香港人既身份認同偏向中國, 呢啲係當時國際氣氛之下既產物,
所以我地既父母輩並不以英國人自居.
當時無互聯網, 大部份都係讀書唔多既小民,
你可以有幾盼望上一代走出黎爭取平權?
當年既英國咁做, 係有佢既歷史背景, 當時蘇聯仍在,
香港係西方拉攏中國既代價, 加上 鄧小平上台,
唔再行毛澤東既文革路線, 而當時西方政界認為,
當中國有左中產就會慢慢政制改革, 真正認識中共既人唔多,
所以認為香港移交主權, 只係換人做庄,
香港人權利唔會有咩影響, 而BNO只係以防萬一既逃生門.
真正認識到香港係送羊入虎口既唔多.
所以, 香港移交係歷史使然, 我唔怪英國, 亦唔怪父母輩.
至於你遇到既香港人有幾西, 同應唔應該平權係無關.
權利係權利, 無論幾仆街, 有就係有, 無就係無. 你既講法流於情緒,
希望你之後討論唔好將個人情緒放入一個平權問題入面.
最後, 我都不厭其煩講多次, BNO平權, 係為左英國救人,
係英國為左應對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而作出既行動,
所以BNO最後必須平權, 呢件事其實同香港人係無關,
為既係維持英聯邦既國格, 唔可以俾人違反條約而乜都唔做,
我就係要為你口中既歷史文件同你反面. 如果唔係,
英聯邦以後仲洗出黎行?
重要既事要講三次,
BNO平權同香港人無關,
係要維持英聯邦既國格.
BNO平權同香港人無關,
係要維持英聯邦既國格.
BNO平權同香港人無關,
係要維持英聯邦既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