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晨
先多謝好多巴打為個故事解釋, 不過其實我都多謝 二十四者絲(巴?) 提出問題, 因為可能有人都有同感, 至少有人問, 我先有機會解釋清楚
其實我諗上面 混分太郎巴 嘅解釋最貼近我嘅想法, 我所想嘅意外, 其實係「意外地提早結束本身壽命」。阿晴本身有75歲, 因為阿軒突然表白加上當日受家暴後心情積累鬱悶, 所以先喺飲醉之後突然跳海。因為呢刻嘅自殺無預先諗過, 完全係酒精驅使嘅一刻衝動, 所以我解釋為意外。
但其實問我個人, 如果一個人飲醉揸車撞山爆炸而死, 我都會覺得佢係意外。所以對阿晴呢件事, 我自己會解讀為意外。當然, 佢同一般大家理解嘅意外可能唔完全相同, 所以如果令有部分讀者失望, 呢一點非常唔好意思。
所以對於「意外」呢一點, 我都明白總會有人覺得唔合理, 所以歡迎你提出, 我解釋到就會用我作者嘅角度解釋下。最後多謝好多位巴打肉緊地幫我解釋定先, 我覺得有討論先會令大家更明白個故事, 所以無論係提問嘅, 回應嘅, 都同你講句唔該哂
而最後回應多一小句, 點解阿晴又要內疚, 又有有趣嘅想法咁矛盾?
因為篇文其實未出完, 睇落去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