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啱啱先留意到有人畀香港國安捉 據講因為訂咗羅patreon
我覺得訂(aka夾錢助養)香港政治人呢件事本身就唔ethical同sustainable
我喺姨post都講過 我一路嘅睇法係 香港人唔應該向香港人籌錢 因為只會塘水滾塘魚。如果雙方都係香港人 d錢由我荷包入咗你荷包 只係左手交右手。
所有人嘅所有錢 原則:
1. 走錢,離開中國jurisdiction
2. 如果要使喺「香港族群/政治」呢方面,應該首先使喺自己身邊嘅香港族社區組織/香港族人開嘅企業(aka黃色經濟圈)
3. 如果實在使唔到喺身邊嘅香港人身上 噉可以參考英國細葉榕嗰d組織做緊嘅嘢 搞獎學金之類
4. 另外 亦可以考慮喺外國本地社區做善事 不過打正個旗號係香港人 等當地人對香港人有好印象
冇必要去捐畀1個有鬼佬庇護嘅政治人 佢自己識搵食 冇必要連過數手續費都蝕畀銀行
黃色經濟圈呢d嘢 唔好淨係諗住飲飲食食買香港人嘢
仲可以譬如 我搞個香港電影社區放映活動(當然係放支持港獨嗰d人嘅戲laa) 租片租場係咪要錢吖?d錢咪可以使呢d嘢度。但係又可以收返鬼佬戲飛,賺返錢來。
甚至乎,寫proposal申請市政府/文化基金之類撥款搞社區活動,租香港人嘅場,放香港人嘅戲,嗌d香港人來賣零食汽水,嗌d細路來扮可憐問鬼佬捐錢
賺到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