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 香港特區政府嚴格遵守《基本法》中保障宗教自由的條 文。不論學校是否具宗教背景,其宗教教育資料都會廣泛公開,例 如透過教育局出版的《學校概覽》,以便家長為子女選校前作參考。 因此,家長可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送子女入讀沒有宗教教育或提供 特定宗教的教育的學校。學生亦可在家長同意下,放棄修讀宗教 科。反之,家長亦可要求學校在適當的情況下提供機會讓學生參與 宗教禮儀或組織宗教性質的小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