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係抄wiki
以前英國得一個國籍叫CUKC(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去到1983年英國國籍法將CUKC拆分做:
英國公民
凡與英國及其列島(即包括英國本土、海峽群島及萌島)具有密切關係(意指在當地出生,或先祖來自當地的人士),並擁有該地居留權的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獲重新歸類為英國公民。
英國屬土公民
凡與英國屬土具有密切關係的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獲重新歸類為英國屬土公民(簡稱BDTC)。這類人士可同時擁有英國屬土公民與英國公民之身份;例如,一名在1983年於百慕達出生的人士,只要其父或母一方生於英國,該人士即可擁有雙重公民身份。
英國海外公民<--
即係GBO
其餘的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皆歸類為英國海外公民。
當年香港轉左做BDTC,但有效期只會去到97年6月30號,到期之前無轉BNO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