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車禍 消息:關員涉干預汽車被捕

1001 回覆
682 Like 37 Dislike
2025-01-06 18:31:27
過失殺人同埋誤殺已經天與地啦
2025-01-06 18:32:45
告即係乎合及有可能定罪,如果完全冇可能定罪,律政司會改控或撤控,唔存在唔符合呢樣嘢,告亦唔代表一定告得入如果唔係就唔需要陪審團同法官
2025-01-06 18:32:54
因為誤殺要高院開陪審團,有時間人力成本,如果律政司無太大把握加上有案例告唔入,我唔覺得律政司會肯花時間打
2025-01-06 18:33:30
2025-01-06 18:34:17
單單100%入罪先上法庭
咁叫過庭
過庭洗撚咁多錢請班法官?
請班像皮圖章得啦
有爭議就值得開庭架啦
時間人力成本單單案都有
2025-01-06 18:34:38
即係最多罰$5000或者最高坐一年?
而家係誤殺呀!
2025-01-06 18:34:42
關員係咪散仔

真你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2025-01-06 18:34:53
路權撚
2025-01-06 18:35:34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9條,任何人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登上一部車輛或干預該車輛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
2025-01-06 18:35:35
貿易管制主任, 即係文書仔
就算係當值都唔屬於行動組
2025-01-06 18:36:17
唔符合邊一條?
2025-01-06 18:36:25
所以係架,每個國家檢察官或律政司職責就係為法庭篩選合資格案件,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如果律政司無把握入罪,一黎拉低自己stats 二黎浪費時間
2025-01-06 18:36:46
一定係睇得多海關戰線電影,當左自己係英雄
2025-01-06 18:37:00
最少起碼俾個教訓依啲魯莽柒頭
份工都無撚埋
2025-01-06 18:37:24
一罪不能兩檢
告條最廢嘅 之後就一條唔會告誤殺
2025-01-06 18:37:37
建議你了解下咩叫刑事案件先

一早就講左而家唔係入唔入到罪問題
係會唔會告嘅問題
2025-01-06 18:37:55
誤殺必須證明行為同死因有直接關連,車手中間失控屬不可預測範圍,所以只算間接至死
2025-01-06 18:37:56
絕對唔係干預汽車咁簡單
2025-01-06 18:38:00
2025-01-06 18:38:31
要入罪先係法庭做嘅野咩?
入罪先叫stat
宣佈無辜嘅人無罪就唔係stat?
咁唔叫法庭, 律政司啦
叫入罪司, 入唔到罪就係垃圾
2025-01-06 18:39:01
咪當放下假。

到時告唔入或者決定撤控,啲糧都會出返哂比佢。
2025-01-06 18:39:02
其實根本就係想咁
但班cctoy 就打晒飛機,唔講以為已經判左終身
2025-01-06 18:39:19
搵到條輕既黎告,已經有進步啦法治返黎了
2025-01-06 18:39:34
誤殺其中一項定義 :涉案行為有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的「風險」

就算佢失控都係海關影響到佢失控
2025-01-06 18:39:51
最高12個月都打曬飛機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