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車禍 消息:關員涉干預汽車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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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08:53:20
反駁無效
2025-01-07 08:55:34
謀殺都用咁輕罪去拉
做紀律部隊真係大撚曬
2025-01-07 08:56:21
謀殺完有好市民奬攞
2025-01-07 08:56:45
告條唔關事既,到時無罪
2025-01-07 09:00:02
如果齋告呢條,乜都唔洗解釋
認罪,初犯,多數罰錢了事
1.干預引致結果係失控
2.超速先引致結果係死亡
而依家告干預汽車只會討論1,加上失控唔=死亡
依家係睇告唔告埋誤殺
咁就大把野要佢解話
2025-01-07 09:28:04
我明白你的感覺 亦都明白點解你會唔覺得係誤殺
因為佢基本上只係讀返d條文出黎 冇分析過任何野
讀法律 讀條文固然重要 但更重要係讀案例
因為要讀案例先能夠令你真正理解法律條文的意思
而佢正正就係冇講最重要的部份
例如佢話合理武力 但何謂合理武力?
例如合乎比例原則 即係d咩比例原則?
例如佢提過「似乎觸碰一下 呢下觸碰算唔算係使用過份的武力呢」
我覺得佢呢part有d避重就輕
因為一定會分析埋觸碰造成的結果
你就咁睇觸碰可能唔算係過份武力 但諗埋觸碰一個高速行駛的電單車司機的話 根本冇可能唔係過份武力
正如我喺平地伸你一腳 同喺樓梯伸你一腳
合理可預見的結果都好唔同
前者死亡率好低 後者係長樓梯的話死亡率會好高
如果係伸你落樓的話直頭死硬
2025-01-07 10:15:51
我好鍾意睇呢類型既片 包括翁靜晶同小醉俠 佢哋係好中立既客觀分析
因為我都排除唔到佢係手縮唔切/意為佢會減速原來仲行高速所以用手檔

我唔同意用你說的踢佢落樓梯比喻 因為兩件事相差太大 因為原事件有第三種選擇方向(減速/收油/剎車) 而決定權在司機手中的

所以你比喻的 應該收改成以下
1.有A做出行為好有機會傷害其他人
2.另一人B好早已經示意停止佢做緊既野
3.B是相信A會停止的 (一般人示意都是這意思)
4.而該A不停止
5.另一人B基于A唔停 所以(閃避怕死加出手檔被撞/閃避時縮唔切手被撞/嘗試再阻攔主動襲擊A)
呢個先係完整咁睇

想探討的是
第3點時 A已經可以停止 整件事情都唔會發生
第5點 大多數人百份百肯定係“嘗試再阻攔主動襲擊A” 但我唔排除佢係”閃避怕死加出手檔被撞/閃避時縮唔切手被撞”

因為第3點A 我百份百肯定錯
但第5點 我不肯定B百份百錯
所以責任應該由A負

當然當有證據表明 第五點百份百肯定係“嘗試再阻攔主動襲擊A” 咁B 既過失殺人罪就走唔甩啦
2025-01-07 10:34:36
我話目睹拒捕,又唔係確認拒捕
2025-01-07 10:41:14
個人死咗,做咩唔係誤殺?
2025-01-07 10:42:55
你仲糾纏係A錯所以B無錯,事實係兩個都有錯,問題只係B嘅行為係法律上算唔算有意圖傷人/殺人
2025-01-07 10:48:44
至少一定係誤殺
係睇吓告唔告埋謀殺先啱
2025-01-07 10:50:31
樓梯個例子我只係想講條片冇講埋要考慮觸碰的後果姐

我覺得你好似將責任夾埋一齊黎睇?
即係好似係諗「邊個要為電單車司機的死負責」
而唔係電單車司機及海關「分別要負d咩責任」

如果你考慮埋海關「好早之前已經可以避開」呢?
電司機已經到左一個任何人都會認為係冇可能停止的距離都仍然唔行開
選擇到最後一刻 電單車司機基乎撞到佢的時候先用擦身而過的幅度「避開」司機
更加將自己的肢體伸向呢件高速物體
我會做呢件事的人必定有好強大的目的性
冇可能係純粹為左閃避
不過我諗佢係唔係純粹閃避呢一點好主觀 所以應該庭上等陪審團判斷
2025-01-07 10:55:12
即係唔係拒捕
係主觀認為係拒捕
證明休班海關文書主任判斷失誤
2025-01-07 10:56:24
Btw 大家小心呢3條友
1. 藍字--> 綿花球小騙球 https://lihkg.com/profile/215901
呢條妄想症自閉仔 自吹自雷自己乜乜柒柒原來係垃圾爛牙死廢老 又要龜縮淆底縮埋一邊 點知比我摷撚到佢
2. 紅字---> コイキング https://lihkg.com/profile/581395
呢條賤畜傻系一言不合唔夠人駁就咒人 。一係就話人賤畜
3. 藍字----> 林作(被捕) https://lihkg.com/profile/442873
講野完全唔撚合邏輯 用埋d9唔答8比喻但完全唔make sense 簡單黎講癲狗一隻 衰撚過林作

祝佢地2025年比車撞 碎移玉步避唔到
2025-01-07 11:00:23
對 所以我上面文章寫的尾段是這樣的

“因為第3點A 我百份百肯定錯
但第5點 我不肯定B百份百錯
所以責任應該由A負

當然當有證據表明 第五點百份百肯定係“嘗試再阻攔主動襲擊A” 咁B 既過失殺人罪就走唔甩啦”

我排除唔到第5點出現的其他可能性
2025-01-07 11:04:03
有冇我份
我都持有不同意見
不過我冇出口駡過人
希望手下留情
2025-01-07 11:06:09
無罵過人就乖 加油呀反駁隊
2025-01-07 11:10:23
一拳超人
2025-01-07 11:21:26
唔需要理A有無錯,只需要睇B嘅意圖同行為就得,點解你一定要糾纏係A有無責任?成件事都係B自願放左自己係一個無必要嘅危險情況之後傷人/殺人
2025-01-07 11:27:12
大公出手
2025-01-07 11:33:44
客觀上佢因現場表現左 兩樣可逮捕罪行 包括懷疑拒捕 及懷疑危險駕駛 所以佢先101
因為101 所以佢暫時身份成為執法者 既然佢選擇101 當然盡可以阻止案件發生 例如危駕 當刻我覺得佢應該想車手減速的 而唔係想傷害佢的
你明白意思係 其實最唔應該是使用101 這樣先對疑犯同該關員 人身最安全的 因為一般市民不是執法尊業 只要一運用101 都好有可能引發大大小小的問題

而且問心 我也非常同意不行出來阻止罪案 因為怕死 如果有事發生 我都係打算做旁觀者 但如果有人行出來 阻止罪案 就算行出來的人行動不尊業 不謹慎 我都會嘗試認同佢 不過呢個純粹係我個人既價值觀 可能唔係個個都咁諗 我都係想表達出嚟 唔係想強加俾大家
2025-01-07 11:35:27
ok 繼續表達我既諗法
2025-01-07 11:39:20
孟子曰:殺人以挺與刃,有以異乎?
2025-01-07 11:45:58
我覺得要搞清楚討論緊d乜先
究竟係討論緊法庭應該點判(法庭判案應該要有一致性 即係之前類似的個案點判 之後都應該咁判)
定係邊個要為司機的死負責同受懲罰

舉個例
好耐之前有外國單case係有個女人比人強姦
強姦犯離開的時候比個女人殺死左
政府告佢誤殺
因為佢冇合法理由殺死個強姦犯 佢殺死個強姦犯係為左報復
最後好似係罪名成立
我諗大多數人都會同情個女人 當時大部份人都覺得個女人唔應該受到懲罰

講返呢單case
可能有人會覺得電單車司機係抵死 海關好無辜
我覺得有唔同諗法係好正常
而陪審團正正就係用黎解決呢種分歧
如果大比數陪審團都應該海關有罪 咁佢就抵死
如果得唔出大比數的結果就再審過
如果審兩次都冇結果就跟慣例放佢一馬
如果大比數覺得佢冇罪就應該接受
2025-01-07 11:47:16
人已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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