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車禍 消息:關員涉干預汽車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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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7:18:35
1月3日九龍灣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名27歲電單車司機被名休班海關關員「人肉路障」攔車,導致電單車失控撞柱,司機當場死亡。事隔三日,消息指涉事40歲關員因涉嫌「干預汽車」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正搜集所有適用證據,並將徵詢律政司意見。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9條「干預汽車」,任何人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登上一部車輛或干預該車輛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五千元)及監禁12個月。

翻查本港及外國民事案例,雖然電單車司機涉嫌干犯不同交通條例,但死者家屬亦可向休班海關索償,唯法官基於責任因素或將索償金額扣減。

https://www.instagram.com/p/DEemReDBYYW/
2025-01-06 17:20:04
咁明顯野要問過律政屍? 砌故仔?
2025-01-06 17:20:04
反駁隊呢?
2025-01-06 17:21:44
反駁隊係邊? 前幾日成班傻鳩仲串柒柒
2025-01-06 17:21:51
雖然電單車司機涉嫌干犯不同交通條例

條片好明顯係個海關
一拳打落26個頭
26個頭盔飛埋出嚟
失控炒車
無續保續牌會唔會無埋條命
OnL9新聞佬
2025-01-06 17:21:54
今次呢單警方有佢地考量
我地藍友靜觀其變. 唔再出聲住
2025-01-06 17:22:42
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9條「干預汽車」罪,任何人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登上一部車輛或干預該車輛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2025-01-06 17:23:15
受2019影響
難得的好人

唔會有事架啦
驚都未驚過
2025-01-06 17:24:00
出番黎海關都冇得做
2025-01-06 17:26:35
已保釋了

2025-01-06 17:27:40
求其告條最輕嘅 可能最後亂拋垃圾簽保守行為收場
2025-01-06 17:27:49
已成condom@9527
2025-01-06 17:28:49
反駁隊:

2025-01-06 17:30:26
成班岸鳩鳩開幾十廿個post洗地,一嘢就收皮
2025-01-06 17:30:28
諗起審死官劇情



2025-01-06 17:32:23
干預汽車罪都好打飛機
連登吹到誤殺同謀殺架喎
而家條罪輕到有機會監都唔洗坐
繼續打飛機啦你地
2025-01-06 17:33:59
而家駁你 咪拉左囉,cctoy又炒車
2025-01-06 17:35:20
笑死而家係笑反駁隊理由全部不成立
2025-01-06 17:36:56
你地吹到要頒好市民獎tim wor
明明幫手捉賊wor , 而家變左犯罪 , 唔係忍呀嘛
大大聲講番次
你地冇做錯
2025-01-06 17:37:55
2025-01-06 17:38:28
搵條咁輕秤嘅
2025-01-06 17:39:42
賺左啦
本身誤殺
2025-01-06 17:40:05
民事索償都賠死?
2025-01-06 17:42:09
下 我以為會屈電單車撞到行人添
睇嚟個特權唔夠大 轉部門啦
2025-01-06 17:42:11
直程係誤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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