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動力論中,本我、自我與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之結構理論所提出精神的三大部分。1923年,佛洛伊德提出相關概念,以解釋意識和潛意識的形成和相互關係。「本我」(完全潛意識,不受主觀意識的控制)代表慾望,受意識遏抑;「自我」(大部分有意識)負責處理現實世界的事情;「超我」(部分有意識)是良知或內在的道德判斷[1]
本我、自我、超我構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人的一切心理活動都可以從它們之間的聯繫中得到合理的解釋,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幾乎是永久對立的,為了協調本我和超我之間的矛盾,自我需要進行調節[21]。若個人承受的來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壓力過大而產生焦慮時,自我就會幫助啟動防禦機制,並稱為心理防衛機制或自我防衛機制。防禦機制有:壓抑、否認、退行、抵消、投射、昇華等等。生理學研究指出,本我對應了人腦中央部位,自我對應了前額葉皮質, 超我對應了眶額葉皮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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